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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京報訊(記者 劉歡)12月21日,新京報記者從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官網獲悉,總局在最近一期食品安全監督抽檢中,抽取糧食加工品、食用農產品等18大類食品467批次樣品,檢出15批次樣品不合格。其中,1批次韓國進口膳府釀造醬油檢出氨基酸態氮不符合產品標籤標示要求。值得注意的是,膳府同款產品11月也曾被總局通報。

通告顯示,原產於韓國,河北省邯鄲市陽光超市有限公司天鴻店銷售的、標稱SEMPIO FOODS COMPANY出口的、膳府(上海)商貿有限公司進口的膳府釀造醬油501(930mL/瓶,2019/9/30),氨基酸態氮(以氮計)檢出值為0.96g/100mL,不符合產品包裝標籤明示值≥1.06g/100mL。

市場監管總局稱,氨基酸態氮是醬油的特徵性品質指標之一,含量越高,醬油的質量越好,鮮味越濃。該專案不合格主要影響產品的風味。《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醬油》(GB 2717—2018)中規定,醬油中氨基酸態氮≥0.4g/100mL。該批次產品中氨基酸態氮的檢出值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但是由於該批次產品標籤明示值規定“氨基酸態氮≥1.06g/100mL”,所以不符合產品標籤明示要求。

對於醬油氨基酸態氮含量不符合產品明示值要求的原因,市場監管總局解釋稱,可能是產品生產工藝不符合標準要求,未達到要求發酵的時間或是產品配方缺陷的問題;也可能是標籤明示值標識過高與實際情況不匹配;還有可能是個別企業為降低成本而故意摻假。

值得注意的是,涉事產品在1個月之前也因同樣問題被市場監管總局通報。11月初,市場監管總局通報稱,四川省麥德龍商業集團有限公司成都青羊商場銷售、標稱SEMPIO FOODS COMPANY出口、膳府(上海)商貿有限公司進口的膳府釀造醬油501(930mL/瓶,2019/7/2),氨基酸態氮(以氮計)檢出值為0.93g/100mL,不符合產品標籤標示要求≥1.06g/100mL的標準。而該批次不合格產品早在今年7月24日江蘇省食品藥品監督檢驗研究院執行國家食品安全監督抽檢任務時已檢出問題。

事後,成都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釋出通告稱,於8月28日對麥德龍商業集團有限公司成都青羊商場實施現場檢查,已查明該商場購進該批次不合格醬油24瓶,共計22.32L,貨值864元,已全部銷售完畢。成都市局責令其立即暫停銷售不合格食品,且啟動召回程式。當時,膳府(上海)商貿有限公司一位工作人員稱,該批次產品已下架召回。

編輯 李嚴 校對 柳寶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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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本作者大大最好的一本小說,劇情讓人拍手叫好,連看三遍也不膩
  • 天道:忘恩負義的小人,往往都有這2個特徵,看清了能少走彎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