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雄少年賴寧》是小學六年級思想品德教科書裡的文章。講述15歲的救火英雄賴寧的故事。學校的老師也會佈置寫《英雄少年賴寧》的讀後感的作業。
說起救火,我們還會想起比利時布魯塞爾廣場,一尊光屁股撒尿的小孩的雕像。他也是救火英雄小於連。他關鍵時刻用一泡尿讓這個城市免於炮火。讓人讚賞的同時也覺得忍俊不禁。
不敢去想象這些畫面,想到那種場景都讓人淚目。為這些英雄感到心疼。國家也因此啟動了關於救火英雄紀念題材的電影《逆火前行》的拍攝。希望在年底能夠上映。為廣大群眾宣揚我們的救火英雄的事蹟。
同樣的都是對救火英雄的宣揚表彰。但是課本里,救火小英雄賴寧的文章卻被剔除了。賴寧的照片也從學校的牆上取下。《》裡面還增加強調了一條就是"學校不能組織,鼓勵學生參加搶險活動"
15歲少年英雄賴寧捨身救火賴寧是標準的70後,賴寧1973年出生,學習成績特別好,是全縣第一名的成績考入的重點中學,小賴寧的責任感與使命感特別的強。他總是把自己的個人利益放在最後,總是為他人著想。
1988年3月份在四川石棉縣海子山,因為電線短路發生了火災,火災加上強風,火勢一直迅猛不下。附近就是石油公司的油庫隨時可能會爆炸,3000多畝的林木正在被大火吞噬。
整個海子山在山火的纏繞下變成了猛獸,瘋狂的舔舐那些救火的消防員。20多米高的火焰夾帶著樹葉被燒灼的噼啪聲,瘋狂的佔領了一片又又一片林地。
這天賴寧跟他的小夥伴本來是要去看電影的,但是路上看到山上濃煙瀰漫蔓延,火勢滔天。賴寧他們決定跟消防員一起去救火。
賴寧一次又一次的衝到火山前,一桶又一桶水往火裡潑。很長時間過去了,火勢沒有減小反而更加高漲。縣領導為了孩子的安全,強行把這些孩子們用汽車送下山,但是賴寧偷偷的溜出去,繼續救火。
直到第二天上午,大火才終於被撲滅。但是賴寧不見了,他的屍體在海子山南坡被找到,賴寧因為救火,犧牲了!小小的生命在那一天就終止了。
賴寧精神在教育界引起爭議賴寧的事蹟讓無數人為之震撼。我們欽佩讚歎的同時,也對這樣一個好孩子的死亡,而感到惋惜。這種奉獻精神,這種崇高無私的精神境界,現在像賴寧這樣的人太少了。
國家教委為賴寧授予了"英雄少年"的榮譽稱號。賴寧的事蹟被寫成文章,收錄在了小學六年級思想品德課的書本里。賴寧精神被廣為宣揚。
社會上一邊是熱頭十足的,號召大家學習賴寧精神,但是另一邊熱烈爭議的聲音也不小。賴寧精神真的應該普及下去,讓青少年去學習去模仿嗎?
青少年還不具備保護自己的能力。他們還是孩子,他們應該是被社會保護的弱小群體。不應該衝在前線,面對危險不應該不管不顧的衝到最前面。賴寧的事蹟也要理性去看待,不能走入一種誤區,就是不顧自己的實際情況,去做一些危險的事情。
有教育專家指出,如果換成是一個成年人也許就不會有這麼大的爭議。但是專家說,不是年齡問題,不管你是什麼年齡,樂於助人,或者遇到危險情況,你的處理法有很多,一定要冷靜分析,不能一味的逞能,否則造成更加嚴重的後果。
"見義勇為"可為還是不可為?幫助他人"見義勇為"這種事情不被鼓勵了,難道社會不再需要"見義勇為"了嗎?如果真遇到危急情況,我們是伸出那雙手,還是縮回去呢?
一種顧慮是說,見義勇為是需要代價的。幸運的話是被感謝被表揚,不幸運的話,有可能被人倒打一耙惡意中傷,還有可能因為幫助他人被壞人報復,甚至丟掉生命。幫助他人可以,但是也不能一命抵一命,生命都是同樣的貴重,為什麼要捨棄自己的性命呢?
這種例子還少嗎?扶老人過馬路已經成為了一個梗。誰都知道扶一把可能會扶出麻煩。遇到小偷偷東西不敢出聲,怕被他們報復。都這樣想,這個社會變的安靜了,變冷漠了。想要幫助他人的顆紅心被壓抑了。
奉獻不一定能換來感恩,也許會招來麻煩,我們平時也會對自己的子女交代,千萬不能去做對自己有危險的事情,遇到了緊急情況首先要打電話給警察叔叔,或者求救身邊的叔叔阿姨。
但是我們要知道,警察不是時時刻刻在你身邊,醫護人員也不是說到就到。如果是你自己或者是你的孩子遇到了危險,你多麼希望有一個人能夠幫助自己一把,而不是人人冷漠的走開。
社會還是需要見義勇為,還是需要奉獻精神,要理性思考,務實為主,該出手時還是要出手。
就像歌裡唱的,只要人人都獻出一點愛,世界將會變成一個美好的人間。
贈人玫瑰手留餘香,"見義勇為"不應該消失。社會不光需要法律也需要道德。道德是一種社會責任感,這種責任感沒有強制你必須去幫助別人,去做什麼貢獻,但是以愛為出發點,伸出關愛之手,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才是對社會最好的回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