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轟動全國的“6.18星海灣大橋一家三口跳橋”事件有了新的進展。12月16日,被告人鄭某偉涉嫌故意殺害其三歲女兒,後跳海自殺未遂,被大連市檢方以“非法剝奪他人生命、造成一人死亡,涉嫌故意殺人”起訴。

對於作案原因,鄭某偉在庭審時稱夫妻二人因投資比特幣失敗決定自殺,資產清空後鄭某的妻子沒有生活來源,全靠鄭某的收入養活一家,絕望之際,兩人決定先殺死3歲的女兒,再一起跳海自殺。留下遺書後,和妻子開車前往星海灣大橋,將女兒遺體扔下橋後,兩人隨即跳海自殺,但鄭某被海警救起後送醫,並被警方控制。

首先毫無疑問這是一起慘劇,兩條鮮活生命的消失衝擊著每個人的三觀,這也讓人不禁發問,到底比特幣是什麼?是否是比特幣導致了這起人間慘劇?似乎這則訊息也為比特幣圈外世界帶來了有力的佐證,似乎這成為證明比特幣害人家破人亡的證據。那麼比特幣真的是害人家破人亡的“毒藥”嗎?

自從進入12月以來,比特幣突破歷史新高,截止至發稿時比特幣價格接近16萬人民幣,鄭某自稱投資失敗的時間為3月13日,當時的價格確實從5萬人民幣暴跌到3萬人民幣,而鄭某決定自殺跳海的時間為6月初,當時比特幣價格為6萬多人民幣。如果按照鄭某所稱的“投資”失敗,那麼邏輯必然不成立,因為在他決定自殺的時候其實比特幣已經自他失敗的時候上漲了一倍有餘,在經歷了3月13日的谷底價格後,無論如何,上漲一倍怎麼都不至於讓投資者做出輕生的舉動,而時至今日比特幣突破新高,16萬人民幣,假如他在3月13日投資了比特幣,這說明他已經上漲了5倍以上。如果因為投資比特幣而導致輕生,這在邏輯上是無論如何都說不過去的,那麼為何會發生這等慘劇?

雖然鄭某沒有親口承認,但答案已經很明顯了,鄭某必然是參與了比特幣期貨,從其虧損程度來看,至少加了3倍槓桿,且應該不是一次將比特幣行情做反。大機率是3月13日之前做多暴虧一筆後,轉身在低位加槓桿看空,沒想到走勢恰恰相反。

如果是拿著比特幣現貨的話現在早就財務自由了,但現貨和期貨是完全不同的,期貨是可以加槓桿的,如果保證金比例是10%的話就意味著你可以用10%的錢作為擔保,從而獲得了100%的資產,有點像房貸中的首付。但注意了,這100%的資產當中只有10%是你的,其他都是借來的。只要資產漲價,你就獲得十倍收益,但資產價格下跌10%你就一分都沒了,接著你的資產就會被機構強行賣出,徹底輸掉,俗稱爆倉。

比特幣最高可以拉到125倍槓桿,意味著資產下跌0.8%就爆倉了。這表示可能你賭的方向是對的,但是由於槓桿太高沒扛住波動爆倉了,你也是輸。如果說像灰度那樣的機構大批次購入比特幣,即使是全世界最不看好比特幣的人,最多也只能說一句高風險投資,而期貨就是不折不扣的賭博了,賭錯了趨勢滿盤皆輸什麼都不剩,賭對了大趨勢也有可能因槓桿過高的波動而滿盤皆輸。大機率鄭某是因為槓桿過高而導致破產,最終發生了人間慘劇。

歷史上還沒聽說過因現貨投資比特幣而導致家破人亡的例子,例如17年初國外那位清空房車所有資產購入比特幣的投資者,根據當時的價位算這位國外老哥至少獲得了10倍以上的利潤,可謂盆滿缽滿。而期貨交易則是賭趨勢和方向的巨大風險操作,任何投資者都應該謹慎選擇,別讓比特幣為期貨賭徒背了黑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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