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HOTO BY KRISTINA BURAMENSKAU00E2/EYEEM
八年了,那天所發生的事情每天都在我的腦海裡回放,有的時候一天長達好幾個小時。一旦你殺了人,生活就再也不會是原來的樣子了。
事情發生在三月下旬一個陽光明媚的下午,這是一個反常的溫暖的日子,暗示著夏天的到來。我已經28歲了,5個月前我生了我的第一個孩子,是一個女孩,在經歷了最初幾個月的朦朧、睡眠不足之後,我漸漸適應了母親這個角色。
那是一個星期三,所以我丈夫在上班,我決定帶女兒去超市買點吃的,實際上我並不需要買什麼,只是作為讓我們走出家門的活動。
接下來發生的事情很難描述。而且——也許這就是大腦的應對方式——老實說,我記不太清楚了。太陽直直的照射著,當我開車離開時,我不得不把遮陽板彈下來,因為它太亮了。
在我離開超市停車場幾分鐘後,我撞上了一個正在過馬路的行人。我記得剎車踩得很急,記得他的身體撞到擋風玻璃上,衝擊力在汽車周圍迴盪,打碎玻璃的聲音和有人尖叫,我很快意識到我撞到人了。
接下來的一段感覺就像一部恐怖片。我轉過頭去看坐在我身後汽車座位上的女兒,然後下車低頭看著躺在路上的那個男人。
我只記得他灰白的頭髮以及流了很多血。我的車周圍有好幾個人,已經有幾個人蹲在那人的頭邊上。好像周圍有人和車,但我不記得有多少噪音。
不久之後,一位女士把我引向我的女兒,我下車朝我的車後座走去。我覺得我在看一部關於我的人生的電影,但這些實際都沒有發生過。我的聽覺變得很奇怪,就像掉進了水裡一樣。
救護車和警察似乎馬上就到了。我一遍又一遍地問那個人怎麼樣,一個醫護人員和我以及我的女兒坐在救護車後面。我就像個行屍走肉坐在那裡,他幫我打電話給了我丈夫。我開始想不出該怎麼說發生了什麼事。我永遠不會忘記他到達時臉上那種悲傷和同情的表情。
那人當場被宣佈死亡。我覺得自己被徹底掏空了,被徹底摧毀了。我丈夫在帶我和女兒回家之前和警察談過。在那裡,我坐在廚房的椅子上嚎啕大哭,無法在孩子面前掩飾我的痛苦。我姐姐過來是為了讓我丈夫帶我去警察局做個陳述。他們對我很溫和,我甚至覺得我不值得被這麼善待,他們希望我能更詳細地描述一下當時的情形,但我根本沒辦法。我只記得我沒完沒了地重複這是我的錯,還問了些關於那個死去的人的問題。
我被臨時禁止駕駛,並被送回家。在那裡,絕望籠罩著我。在那一瞬間,我的生活被劃上了句號。除了我奪去了一條生命,以及我給受害者和他的家人帶來的難以想象的痛苦之外,我想不出其他任何事情。
接下來的日子裡,我變得精神緊張時而哭泣,所有的事情都是我的丈夫替我做了。除了我的家人和最好的朋友,其他人都遠離我,我也沒有責怪他們。
幾周後的審訊中,我承認了危險駕駛致人死亡的罪名。我沒有喝酒,也沒有超速,駕駛條件也很困難,但我不想繼續我的生活。我想要懲罰——也就是監獄——儘管和我的丈夫和孩子分開會是一種折磨。
法官說,所發生的一切對我產生了絕對毀滅性的影響,因為駕駛條件和我有一個年幼的孩子等原因,判處監禁是不合適的。你可能希望得到一些解脫,但我感到了新一輪的內疚。任何判決都無法改變一切,我的新生活比任何一次監禁都要糟糕。
我沒完沒了地問自己為什麼會發生這樣的事故。我不相信上帝,但幾個月來我一直堅信這是因果報應,我應該為所發生的一切負責。調查結束後,我想聯絡受害者的家人,但我知道這可能是自私的。
從那以後,我每週都要接受心理諮詢,這是為了幫助我處理創傷、內疚感和責任感。但是八年過去了,我仍然覺得我的生活因為這件具有決定性意義的事件而變得黯然失色。我常常把我的訃告想象成一句話:“她28歲時殺了一個人。”
事故發生幾年後,我們搬到了一個更偏僻的城鎮,所以我現在確實又開始開車了,但我的焦慮情緒常常壓倒我,使我避免在陽光明媚或天黑時開車。
我感到一種無法用言語形容的內疚感。無論什麼都比不上受害者承受的痛苦。對我來說,通往解脫的道路並不容易,可能永遠也不會。
作者/Anonymous
譯者/Lancelo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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