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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的生命健康權是最高權利,所以一旦這個人被法律判決剝奪生命,說明這個人所犯罪名必然是窮兇極惡,罄竹難書,令人髮指,死不足惜。

當年我還是小孩的時候,法治頻道曾經播過一檔欄目叫做《天網》,我們從這個名字裡邊就能夠知曉,這是個什麼型別的節目。

所謂“天網恢恢,疏而不漏”,你有再大的能耐,也不可能逃脫法律的制裁和審判。

我一直對於這個節目裡其中一個案件記憶很深,因為當時在很小的年紀看了之後,就覺得非常的不舒服,成為了一個陰影。

認識到原來這個社會是不一樣的,有溫馨、善良和快樂,同樣也有兇惡的犯罪。

01案發‍‍

事情還要追溯到2013年的5月15日,當時劉大娘準備了飯菜等到自己的兒子李剛和兒媳李紅回家吃飯。(兩人於2012年10月24日在山東費縣結婚,算起來也就是結婚也就小半年。男方26歲,女方24歲)

但是左等右等都沒有人過來,而心急的劉大娘給兒子打電話,卻發現電話一直都打不通。

“第一次打是關機,第二次打還是關機”

不光是兒子的,連兒媳的都關機,預感到事情不對的劉大娘開始緊張起來。

因為兩人所住的地方比較偏遠,治安上也不是那麼穩定。

之所以那麼說就是因為此前兩口子的新房曾經進去過小偷,因為這個李剛還安裝了監控以及養了一條狗。

打了多次電話之後,仍然打不通,劉大娘按捺不住親自前往兒子家中檢視。

而從走到房子門口,這一切都透露著詭異。

①房門雖然關著,但是沒上鎖

②進入房屋之後,空無一人,而且屋內的擺設顯得有些凌亂。

④看門狗慘死(頭部直接被砸平)

種種跡象表明:家裡出現了很大的變故。

隨後劉大娘馬上報警,警方隨即展開調查。

02偵查

警方到達現場之後,馬上就開始了偵查。

首先他們發現院子裡有監控攝像頭,而兩側的攝像頭可以覆蓋整個院子。

所以警方想到了查監控,但是沒有想到的是監控的電腦主機沒有了,只剩下一個顯示器。

看來應該是有人闖入,並且損毀了證據。

現在的問題是李紅和李剛去哪兒了?

因為入室盜竊和搶劫是兩碼事,如果再加上人口失蹤,整個事情就大條了。

就是非常嚴重的刑事犯罪!

其次警方在進一步的調查過程中,認定是團伙作案,而且應該是有慣犯。

因為現場明顯有被清理的痕跡,如果不詳細檢視根本發現不了端倪。

但是警方憑藉細緻和小心,還是察覺了疑點。

一.床上只有床罩和被子,但是床單和褥子沒有了,說明上邊可能沾有血跡或者其他證據。

二.失蹤女子的私人物品被發現,而且有明顯的拉拽痕跡,懷疑可能受到過性侵。

三.經過技術手段偵查,在地板上以及臥室的牆壁上都有血跡反應。

後來周圍村民反映,在距離新房大約300米處有一個山洞,當時有人看見有三四個不是本村的青年在這裡抽菸。

警方根據這一線索在洞裡找到了兩人的屍體。

男性屍體被懷疑生前遭受嚴重虐待;女性身體,除了經歷過各種虐打之外還有很嚴重的性侵犯。

這麼多明顯的傷痕,這麼殘忍的手法,就算是見慣了太多屍體的法醫在面對這一幕的時候,手都氣得發抖。

03抓捕

警方大體上還原了一下事發的時間線。

應該是5月14日晚上6點左右,歹徒們進屋,隨後就破壞監控隱藏在屋內。

等到晚上七點左右,兩人回家之後,就進屋將他們制服。(此前當中有人曾經入室盜竊過受害者家)

此後更是進行了長達8小時的侮辱和虐待,最終將他們殺害。

警方在調查過程中發現了有個關鍵點,最終由此才能鎖定犯罪嫌疑人。

第一,是受害者的銀行卡被人取走了1萬多元,但是因為沒有拍到正臉有些遺憾。

只不過歹徒每次取錢所流露出來的笑意,刺激了每一個辦案民警的心。

第二, 在男性受害者的褲子裡發現了一張低保卡,而這張低保卡的持有人是一名60左右歲的老人付某。

以他的這個年紀和身體狀況是不太可能犯案的。

但是民警們注意到付某有一個兒子叫付剛,時年26歲。

此人劣跡累累,文化程度低,而且也不正經工作,常年混跡於網咖,結交的都是些不三不四的社會渣子。

而其中有三個人和他關係最好:張學軍、王吉營、趙某(當年因為趙某未成年,所以隱去了姓名)

張學軍25歲,王吉營22歲,趙某17歲。

鎖定了犯罪嫌疑人之後,警方在5月17日展開抓捕,四人正準備搭乘客車從費縣返回新泰。

警方全力出動,四條喪家狗一點反抗都不敢有,僅僅用時1分多鐘,四人全部被抓捕。

他表示當時大家都很希望抓到這四個罪犯,有警察掉隊(車子比較老)為了趕上生生把油門踩過百。

而在抓捕的時候,四個人醜態百出,智商和心理情商皆為負數。

警方上車之後,張學軍馬上就要跳車逃跑,結果隨即被抓住。

付剛最胖,最好認;趙某最小,也好認。

正準備抓捕王吉營的時候,此人站起來說了一聲:“我和他們不是一夥的”

他麼的,人家都沒說抓他們幹啥,你就知道自己不是一夥兒的了?

另外值得一提的是,這些人都帶著匕首,一旦發生挾持人質的情況會相當棘手。

所幸最終全員抓獲。

04判決

確實關於這個案件,網上有比較詳細的犯罪經過,但是我不太想講,因為沒有意義,只會徒增大家的傷感情緒。

大家只要記住,這幾個人的行為是非常不人道,手段十分殘忍,社會危害性極高就可以了。(2013年6月24日,四人涉嫌搶劫,搶劫,殺人等罪被批准逮捕)

辦案民警也曾經說道:“這個案子就算破了也一點兒都高興不起來,因為對被害人家裡的傷害太大了 ”

受害男主人媽媽:把他們槍斃100回也不能解我的恨啊

而且大多數人都有前科。

付剛之前有過1次入獄經歷。

張學軍曾因為搶劫罪被判了8年,2011年剛剛提前假釋出獄。

張學軍是這夥人的老大,出謀劃策的都是他。

王吉營22歲,也曾因搶劫罪被判刑3年,緩刑3年。

至於趙峰是未成年人17歲,也進過看守所的。

男女主人在當地都沒有什麼仇家,也和周圍人沒有太大的矛盾,所以四人去現場指認的時候,遭到了當地人的圍堵,現場一度失控,要不是警方攔著,估計真的就從車裡拖出來直接打死。

最終,2016年6月22日,張學軍、王吉營、付剛3人被依法執行死刑。

只不過趙某因為是未成年被判無期徒刑。

根據網上資料顯示,幾人入獄之後,一開始還是相安無事,但是當獄內的其他犯人得知幾人有強姦情節的時候,就開始了毆打和報復。

用知情人的話來說就是:“小偷不怎麼會捱打,因為太多了,也就習以為常了;但是人販子和強姦,指定會被捱打。”

受害者和無辜牽涉人員均為化名。

05後續

之所以舊事重提,主要還是以下兩個原因。

第一,趙某減刑到22年。

趙某,男,1996年4月8日生人,原戶籍所在地為山東新泰市。

2014年被判無期,後雖然上訴但被駁回。

但是在2019年11月26日山東省高院所受理的立案公示顯示。

趙某因為在勞動改造中表現良好,能夠認罪悔罪,接受改造,完成勞動任務。

認為其有悔罪表現,所以建議對趙某的無期徒刑變更為有期徒刑22年,剝奪政治權利七年。

這個公示如果有異議需要在公示的次日起五日內提出,但是現在沒有得到具體的訊息,不知道有沒有周轉的空間。

我們試想一下,他如果真的蹲了22年牢獄,等到他出來,也不過是個中年人,你就能確保他不會再次犯罪?

最重要的是,因為他當時是未成年,所以出來後也不會有真實姓名公佈,你讓在他周圍的人如何能夠自保?

第二,完善低齡未成年人犯罪規定

刑法修正案(十一)草案三審稿規定,已滿十二週歲不滿十四周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情節惡劣,經最高人民檢察院核准追訴的,應當負刑事責任。

但是未成年人也不是免死金牌,就以當時趙某的行徑,判處死刑絕不為過。

畜生自有畜生道,何必入人道。

我們尊重法律,但是也有自己的考量。

今天之所以說這個比較沉重的事件,是希望一方面不要在發生類似的惡劣事件,另外一方面也是覺得對於這種卑劣之人,需要進行曝光,讓人們記住這些醜惡嘴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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