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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1日,曾春亮故意殺人、搶劫和盜竊案在江西宜春某法院開庭審理。他於8月份入室搶劫殺人,導致2死一傷,在逃亡的過程中,又殺害了1人,短短6天,就有三條人命在身。

曾春亮十分好賭,之前曾入獄過,出獄後當地村幹部曾介紹他去口罩廠工作,但他卻表示三四千的工資連買菸都不夠,一直想開採石場賺大錢,村幹部沒有滿足他的這一要求,於是被他殺害。他想殺掉報警人康某帥,但沒有找到對方,就殺掉了其父母,又覺得再多一個孩子也無所謂,於是對7歲孩子行兇。辯護人問他是否後悔,他表示現在肯定後悔了。

受害者家屬對他提起了民事訴訟,對此曾春亮沒有反對,只是說沒有錢賠償,最後陳述時,他淡定說道:"沒啥說的,快點槍斃我!"

受害者家屬表示,案子雖然審理結束了,但內心的悲憤並沒有結束,曾春亮像是一個冷血無知的動物,對生命如此漠視,讓人不寒而慄,他請求槍斃自己,也是心理極度扭曲的表現。

在法庭上說出的後悔二字,是沒有多大意義的,人在窮途末路時的悔恨一文不值。他後悔的,也不是當初做出的行為,並沒有想"我不該傷害其他人",而是在後悔怎麼沒有把反偵察措施做得更加到位、被警方給抓住了呢?

武志紅教授在《巨嬰國》一書中提出,有的人身體成長為成年人了,但思維模式和情感模式還和嬰兒時期差不多,他們的自我意識狹窄,無法預知自己的行為會對他人造成影響,在失去依附以後,容易出賣個人的良知和底線,他們無法享受愛,也無法給予愛。

這類人最顯著特徵就是唯我獨尊,漠視一切,包括別人的生命,在他們眼中,所有違背自己意志的人,都會讓他們產生殺之而後快的心理。曾春亮就是典型的巨嬰,他因為沒有成為採石場的老闆而遷怒於村幹部,而忽略了自己是一個成年人,別人沒有義務事事都幫他幹好。他也無法預知自己的行為會給受害者的家屬帶來巨大的傷痛,或者說,他從概念上知道這一點,但在情感上完全不在乎。

這不由得讓人聯想到了勞榮枝,她原本是一個小學教師,有著體面的職業和不錯的家境,但在結識了法子英後走上了不歸路。在南昌勾引受害人熊某,殺害了熊某一家三口之後,還在殺人現場睡了一覺,而廁所的浴缸裡,還泡著熊某妻女的屍體。

逃亡二十多年被捕後,她也沒有人們想象中的那般狼狽,相反地,作為一個年近半百的女性,她保養得還不錯,表情看起來非常放鬆,沒有被以前的行為所困擾,讓人不寒而慄,7個受害者的生命,竟然不足以讓她後怕。

這些窮兇極惡的人,會面臨法律的嚴懲,故意殺人的事實成立的話,多為死刑或者是無期徒刑。但是殺了他們,就能夠撫平受害者家屬內心的傷痛嗎?從現實的角度來看,賠錢才是最實際有用的道歉方法。

有人提出,可以不判處死刑,讓這些人終身勞作,將錢賠償給受害者的家屬。但這又會導致另外一個問題:受害者已經去世,家屬們再也沒有見到他的機會,世界上的一切美好也與其無關,但犯罪者卻可以繼續存活,犯罪者的家屬偶爾還可以看到他們,受害者的家屬心裡邊可能會不平衡。有的惡性案件,不判處死刑,民眾的憤怒也難以平息,該如何找到二者間的平衡,還有很長的一段路要走。

在此之前,我們需要給受害者的家屬提供足夠多的幫助,社會公益機構和政府部門可以給他們一切資金上的幫助,同時對他們進行心理疏導,幫助他們更快地從陰影中走出來。

大家是如何看待這個新聞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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