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鋤禾日當午,汗滴禾下土。誰知盤中餐,粒粒皆辛苦。”這首流傳了一千多年的唐詩,道盡了糧食生產的不易,也經常被用作“珍惜糧食反對浪費”的教材。
黨和國家歷來堅持厲行勤儉節約、反對鋪張浪費。黨的十八大以來,習近平總書記多次就制止餐飲浪費行為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厲行節約、反對浪費”。但是,受講排場、比闊氣、愛面子等不良風氣和不科學、不文明消費習俗的影響,我國餐飲浪費問題一直存在、時常反覆。
2020年8月,習近平總書記再次作出重要批示,強調要加強立法,強化監管,採取有效措施,建立長效機制,堅決制止餐飲浪費行為。
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批示表明了黨中央對制止餐飲浪費行為的高度重視和堅定決心,也給頑疾的解決指明瞭方向——制定反食品浪費法。
12月22日,反食品浪費法草案提請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四次會議審議。草案共32條,分別對定義、反食品浪費的原則和要求、政府及其部門職責、各類主體責任、監管措施、法律責任等作了規定。
縣級以上政府每年公佈反浪費情況
什麼是食品浪費?草案作出了明確界定——本法所稱食品浪費,是指對可安全食用或者飲用的食品未能按照其功能目的利用。
草案明確強調,國家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明確國家堅持多措並舉、精準施策、科學管理、社會共治的原則,採用技術上可行、經濟上合理的措施防止和減少食品浪費。國家倡導文明、健康、節約資源、保護環境的消費方式,提倡簡約適度、綠色低碳的生活方式。
為壓實各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反食品浪費責任,草案從三個方面作出規定:明確各級人民政府加強對反食品浪費工作的領導,建立健全反食品浪費工作機制,確定反食品浪費目標任務,加強監督管理,推進反食品浪費工作;規定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每年向社會公佈反食品浪費工作情況,提出加強反食品浪費措施;重點明確國務院發展改革部門、商務主管部門、市場監督管理部門、糧食和物資儲備部門有關反食品浪費工作職責。
學校應當將反對浪費納入教學內容
防止食品浪費,需要全社會參與,草案對各類主體責任作出明確規定。
草案堅持約束與倡導相結合,約束公務用餐,規範餐飲服務提供者和餐飲外賣平臺的餐飲服務行為,加強單位食堂、學校食堂、校外供餐單位管理,明確旅遊經營者、食品經營者責任,倡導個人和家庭形成科學健康、物盡其用、防止浪費的良好習慣和生活方式,要求婚喪嫁娶、朋友聚會、家庭聚餐等活動的組織者、參加者科學適度點餐,文明、健康用餐。
同時,草案構建政府領導、部門協作、行業引導、媒體監督、公眾參與的反食品浪費社會共治機制。
草案明確食品、餐飲行業協會加強行業自律,依法制定、實施反食品浪費等相關團體標準和行業自律規範;強調教育行政部門、學校將厲行節約、反對浪費納入教育、教學內容;規定新聞媒體開展反食品浪費的公益宣傳,禁止製作、釋出、傳播宣揚量大多吃、暴飲暴食等浪費食品的節目或者音影片資訊。
製作浪費食品節目主管人員或擔責
草案主要從四個方面加強監管,完善約束措施:
明確各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建立反食品浪費監督檢查機制。
規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採取措施,對防止食品浪費的科學研究、技術開發等活動予以支援;國家實行有利於防止食品浪費的稅收政策。
明確任何單位和個人發現食品生產經營者有食品浪費行為的,有權向有關主管部門和機關舉報。
對未主動進行防止食品浪費提示提醒,製作、釋出、傳播宣揚量大多吃、暴飲暴食等浪費食品的節目或者音影片資訊等違法行為規定相應的法律責任。
值得注意的是,草案對一些社會熱點問題作出迴應,例如,針對備受關注的“大胃王吃播”問題,草案第三十條明確,違反本法規定,廣播電臺、電視臺、網路音影片服務提供者製作、釋出、傳播宣揚量大多吃、暴飲暴食等浪費食品的節目或者音影片資訊的,由廣播電視主管部門、網信部門按照各自職責責令改正,給予警告;拒不改正或者情節嚴重的,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並可以責令暫停相關業務、停業整頓,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追究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