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痛斥供銷社主任
我與一月前來時一樣,興沖沖又回到文化站。不料文化站迎接我的不是緊鎖的大門,而是纖塵飛舞,一片喧囂的嘣嘣之聲。進屋一看,只見後進三間大的活動室變成了彈棉花的作坊,幾個工人正在忙碌著加工棉絮。我叫他們停下,問他們是哪裡來的,怎麼進來的,在這兒彈了多少天了。一個為首的回答,他們是供銷社僱來加工棉花的彈花工,在這裡彈了十幾天了,是供銷社的人開門把他們引進來的。我聽後知道跟他們說話沒用,要找供銷社的頭頭去說才行。便開鎖進宿舍,先整理一下房間。拿上熱水壺,到區政府食堂吃飯、開啟水。再回文化站,休息好了,這才去供銷社找那位姓吳的主任理論。
基層供銷社是集體經濟。剛開辦時農民都有資金投入,說是入股。後來越辦越不像集體經濟而像官辦經濟,從未聽說給農民分紅,投入的資金也未見歸還。在農村它壟斷一切產品、物資的收購和銷售。農民的生產、生活所需完全仰仗供銷社供應。糧食統購統銷後,供銷社又兼有糧站的功能。洪災後,救濟糧的發放也由它經辦。供銷社的工作與千家萬戶息息相關,乃至影響著他們的生存狀況。其地位之重要,簡直僅次於區委、區政府。
因為業務範圍不斷擴大,職能不斷增強提高,所以洪災後區委把辦公用房老祠堂讓給供銷社,供銷社的領導也從原來的幾個村幹部換成了現在當過鄉幹部的人來擔任。現在的這個吳主任,就曾經擔任過南塘鄉的鄉幹部。此人雖是農民出身,只有小學文化水平,但是極善於迎上馭下,廣結人脈。他利用供銷社有錢有物的優勢,經常請領導們吃吃喝喝,達到深交厚結的目的。像文化站這種只有一個人,無權無勢,不掌握任何資源的單位,在他心目中是沒有一點地位的。所以他就敢於破門而入,將文化站用著他的彈棉花作坊。這是新生權勢者目中無人、目無法紀、膽大妄為、仗勢欺人的典型的惡劣行徑。不教訓教訓他,他會更加肆無忌憚。
到供銷社找到這位吳主任後,當著僱員和顧客的面,我不給他一點面子,責問他,誰給你那麼大膽子,誰給你那麼大權力,公然破壞文化站大門鎖具,闖入文化站,佔用文化站房屋,設立加工作坊。我大聲斥責他破門而入,佔用房屋的行為是嚴重的目無法紀、是違法行為。我嚴厲地警告他,我可以去法院控告你。你這種行為充分暴露了你目中無人、膽大妄為的惡劣品質。你必須深刻檢討,立即改正,撤走作業的工人、工具和物料,打掃乾淨。修復大門,賠我鎖具。這位主任順風順水慣了,從來沒有聽過訓斥他的話,就是頂頭上司的批評恐怕也很有分寸。哪裡見過如此疾言厲色,毫不留情的呵斥。臉脹得通紅,不要說反駁,對吵,就連解釋、道歉的話也說不了。聽完我的要求,只有點頭答應的份兒。
那麼多人看見我對他一番狠訓,他竟然沒有一句像樣的話迴應,這面子真是栽大了。吳主任也算一位能人,呼風喚雨,八面玲瓏,幾乎沒有他應付不了的事兒,怎麼就這樣灰溜溜栽了呢?一是他不佔一點理,二是碰上我這個不論四六的暴脾氣,一根腸子通到底的直人。他太不瞭解對手,又幹下毫不佔理的錯事,活該倒黴。當然了,也因為他的官階太小,所以我對他發飆,他對付不了。如果是個大官呢?情況肯定完全不同。如果大到全國人民都要俯首帖耳的話,我不要說發飆,連吱聲都不敢,因為有送命的危險。這樣看,我其實也是個欺軟怕硬的孬種。
供銷社按照我的要求使文化站又恢復了原樣,我的心情才平復如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