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說結論,沒有歧視,沒有鄙視,沒有欺負,什麼都沒有。
先說一個例子吧,我自己之前帶的一個犯人,強姦罪,強姦的是自己的養女。但是你知道他平時會見的時候,來的家屬是誰嗎?
他的妻子,和他的養女。對,你沒看錯。一個是被自己的養父強姦,一個是知道自己丈夫強姦了自己養女。
你說為什麼?我想,是為了生存吧。在那些文明的陽光照不到的地方,光是活著,就要拼盡全力了。她們需要這個人,來撐起那個已經畸形的家庭。
他出去的時候,還是那兩個人接的他,沒有受過任何欺負,正常服刑,正常減刑,正常釋放。
第二個例子,還是強姦罪,這次強姦的,是自己的親生女兒……
我有時候也想象不來,為什麼這個世界會存在這種畜生都不如的東西。問他為什麼,他就說腦子一熱,就……
腦子一熱?呵呵,案卷裡寫的清清楚楚,在孩子還很小的時候,就有過猥褻行為。當別的小朋友還在無憂無慮的念著“床前明月光,疑是地上霜”的時候,這個小朋友回到家裡,要面對的是一個要把他那噁心的東西塞到自己嘴裡的禽獸,而這個禽獸,還是自己的親生父親。
她躲過嗎,她抗爭過嗎?應該有吧,但事實是,她失敗了。在她稍微大一點之後,還是被……
你覺得他過的有多慘?對不起,他該吃吃,該睡睡,哦,還胖了點。你看不起他,又有什麼用,條件夠了,照樣減刑,照樣釋放。
為什麼會跟大家想象的不一樣?首先我們要明白一點,無論是偷、搶、拐、騙還是販毒、組織賣淫、開設賭場……這些人除了個別特殊情況外,大多都是自私自利,情感淡漠的人。
沒聽說過為了妻子、為了家人去開賭場、販毒的吧?
這樣一群人,說白了,他們除了自己的利益,別的什麼都不會管,也懶得管。
所以哪有什麼監獄裡面的鄙視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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