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9日,由北京智慧財產權研究會主辦的數字經濟與智慧財產權保護論壇在北京召開。中國商業聯合會中華老字號工作委員會秘書長張健發表了題為《尊重歷史傳承 保護老字號商標權》的演講。張健以“稻香村、同仁堂、張小泉”等知名老字號為例,分析了老字號商標問題產生的原因,認為尊重在先權利和傳承歷史是解決問題的關鍵。
部分老字號企業在複雜的歷史程序中開枝散葉,因各種原因最終產生了權利共存的局面,造成市場混亂和消費者認知上的混淆的現象,如同仁堂、稻香村、泥人張等等中外馳名的老字號也存在此現象。為此,張健認為解決老字號衝突的問題要尊重在先權利、尊重歷史傳承事實、誠信經營、公平競爭。尊重歷史傳承事實是我們的底線,尊重在先權利是公認的常識。
尊重在先權利和傳承歷史是解決老字號商標衝突問題的關鍵
在老字號商標“張小泉案”中,法院認為在後恢復老字號的企業“不得在企業轉讓、投資等行為中再擴充套件使用其張小泉字號,被告刀剪總店對刀剪公司不持有股份時,“刀剪公司”不得在企業名稱中再使用張小泉文字”。
張健認為,尊重在先權利,在後的對在先的商標品牌應給予避讓。比如南北同仁堂之爭,二者一脈相承,但從法律上來講,商標所有人只能有一個。2008年,南京同仁堂選擇重整品牌,全面啟用“樂家老鋪”,結束了同仁堂品牌的“南北”之爭。“這是一個很好的發展方向。”張健說。
關於歷史傳承,是事實問題,有歷史檔案、文獻、文章、著作等可查,老字號的歷史是中華民族歷史的一部分,任何人、任何機構均不得歪曲、篡改。北京泥人與天津泥人張案糾紛案,最高法院認為“僅憑企業成立後的採訪性報道”不能認定老字號的傳承,北京泥人張“1982年成立時,原告老字號具有一定知名度,行業從業人員應知,仍啟用相同字號、杜撰或嫁接相關歷史,具有主觀惡意 ”,最高院的這個判決,已經為我們解決虛假老字號與真正老字號的衝突提供了指導思路,即必須尊重歷史傳承事實,有就是有沒有就是沒有,不存在以和解方式篡改歷史的可能性。
在“稻香村”一案中,歷史學者在《老北京“稻香村”諸字號考辨》論文中,透過稽考歷史上老北京多種牌記的“稻香村”字號的史事變遷,得出結論:“今日的‘北京稻香村’作為一家全新的現代食品企業,與歷史上北京的‘稻香村’老字號沒有任何淵源和延續的、明確的承繼關係,所謂從郭玉生、汪榮清和朱有清等再到劉振英的五代乃至六代傳承譜序也是編造的、錯誤的,完全不能成立。”
在老字號企業的“字號”前新增區別標誌不是解決老字號衝突問題的出路
“稻香村”系糕點類的老字號、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者,其在歷史程序中正當取得的寶貴非物質財富不應當在個案中被永久性剝奪。張健認為,“稻香村”前新增地名或其它區別標誌的做法,不符合歷史發展的傳承關係,會割裂老字號企業與歷史上的文化傳承關係。我們瞭解到在老字號企業一正膏案中法院就認為,雖老字號在持續經營,但中間更換為其它商標,老字號商標認知度也需要重新構建。消費者要重新構建對老字號的認知,相當消費者群體會對此感到疑惑,不利於老字號企業的發展和中華民族優秀文化的傳播,不利於百年老店的形成及與世界各國百年老店的競爭。
張健表示,中華老字號企業縱然存在智慧財產權方面的諸多問題,但我們欣喜地看到,青島啤酒、稻香村等老字號已經成長為國內一線品牌,而且成長性、口碑俱佳,成為民族品牌參與國際競爭的榜樣力量。老字號企業應該團結合作、相互賦能,共同發展。商標之爭不利於老字號企業的發展,要把更多時間和精力放在提升產品質量和服務質量上,把企業做大做強,共同推動民族品牌復興,共同努力讓民族品牌飄香全球,再創“中華老字號”的輝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