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得知此事後,當地部門立即對此事後進行調查,調查後發現,情況屬實。涉案幹部是富祿縣的書記黃杜海。而兩個女子都是黃杜海的未婚女下屬,都出生於1982年,今年都是38歲,其中一名女子懷孕8個月,另一名女子懷孕3月。目前已成立調查組,待事件核實後將予以處罰。
據瞭解,黃杜海利用職務便利,與兩名女下屬保持著特殊的關係。一開始,兩名女下屬都不知道黃杜海腳踏兩船的事情。但隨著兩個女人的同時懷孕,這才讓這段地下戀情浮出水面。目前,黃杜海已經承認兩名女下屬所懷孩子都是自己親生的,自己是兩名孩子的父親。
隨著事件的發酵,黃杜海的行為引起了越南民眾的不滿。認為黃杜海身為幹部,卻並沒有做到幹部應該做的,沒有以身作則,給社會帶來了不良影響。
越南順化省富祿縣縣委的相關人士阮志光表示,在經過核實後,部門確認了舉報的情況確實如此,黃杜海由於違反了17條以及19條等多項條例,將會進行紀律處分。
阮志光表說:"對於違反規定的黨員,特別是起帶頭作用的基層領導幹部,我們會對黃杜海進行嚴格處理,但是我們不能要求黃杜海對這兩名婦女負責,因為這是他的私事。並且三人都是自願的,如果孩子出生後,進行DNA檢測工作也會比較困難,因為得徵求監護人的同意,不過,在調查中,黃杜海已經承認自己是兩個孩子的父親。"
作為幹部,特別是黨員,應該時刻注意自己的形象,像黃杜海這樣利用職務之便,與下屬談戀愛,甚至同時腳踏兩隻船,真是令人作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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