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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緬甸之聲訊】德林達依省訊息,12月21日,丹老鎮區耶蓬街區幼童性騷擾案家屬召開了一個媒體釋出會,就街區管理員及百戶管理員受賄一事進行了迴應。案發後,受害人家屬發現街區管理員及百戶長從嫌疑人處收取了30萬緬幣的好處費,希望受害人能夠與嫌疑人進行和解。目前,地方村民就管理員及百戶長受賄案向聯邦政府遞交了求助信,還原案件的真實真相。

從新聞釋出會上得知,11月月底,耶蓬街區第(3)號路的13歲女孩,遭到1同街區16男孩的性騷擾。事發後,受賄的街區管理員及百戶長吳特維將嫌疑人抓到了政府街區辦公室進行關押。街區管理員對嫌疑人男孩進行教育後便讓其回家。緊接著,受害人的爺爺百戶長吳特維向男孩表示,願意與男孩家人達成和解,只需要給其支付30萬緬幣。在得知真相後,當地鎮區的民眾決定召開新聞釋出會,讓事情的真相浮出水面。

嫌疑人的母親杜梅英表示,性騷擾案誤會是在11月月底發生的,12月1日,兒子被警局抓走關押,我從市場內匆忙的趕去警局檢視情況,當天下午因為抓錯人,兒子就被無罪釋放回家。因為之前兒子說過想要去出海捕魚,我就讓兒子出海捕魚去了。之後我在市場上看店的時候百戶長前來向我索要了和解費,說是我兒子的罪可以達成和解。因為不想要惹上麻煩,我拿著兒子給的錢和積蓄給了女孩的爺爺百戶長30萬緬幣,我手裡現在只剩下2000緬幣。12月2日,警方再次前來抓捕我的兒子,給了錢之後還是照樣的來找我的麻煩,不僅辛苦賺來的錢打了水漂,還要面對這樣的事情,我的心理非常的難過。

被指控收取小費的百戶長吳特維表示,12月1日晚間,我準備街區辦公室內值班,當我從家中下樓後有青年向我求助,有人將我的孫女抓到草叢內企圖性侵。我趕到後男孩就逃離了現場,因為附近的人認出了嫌疑人是誰,我才知道了非禮我孫女的人是誰。我將情況告知了街區管理員後前往群島地區出差,回到家後就聽到有人說我收小費和嫌疑人達成了和解。被人性騷擾的是我的孫女,我怎麼會因為錢讓家人受到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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