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言道,慈母多敗兒,過分溺愛孩子,從來不是對孩子好。沒有原則,沒有分寸的嬌慣孩子,只會讓他們不懂感恩,不顧別人死活。說到狄鶯,那就是大姐大的存在,因為講義氣,與張帝兄弟私交甚深。有了這個靠山,她在圈內橫行無忌,一腳把藍潔瑛踹飛,還說人家不禁踹。這麼橫行霸道的她,在孩子教育更是失敗,親手把兒子送進了監獄。
看到狄鶯的劇照,誰會相信這個看起來柔弱無比的女子,竟然是個暴力狂。她與老公都是公眾人物,老公孫大鵬是主持人,兩人婚後育有一子孫安佐。為了這個兒子,夫妻倆可是煞費苦心,不僅有求必應,而且選擇復婚。是的,他們離婚了,因為感情不和。後來,為了給兒子一個完整的家,他們又選擇復婚。
大多講義氣的人,都很重視家人,狄鶯同樣如此。為了表弟,和群演打架,不允許任何人欺負她的家人。只要打她的家人,就是錯的。正是這樣的心理,才讓她對兒子過分溺愛。一次,一家人參加接吻比賽,狄鶯與兒子接吻3小時,這樣的做法,實在很沒有分寸。就算是母子,也是男女有別。
孩子3歲就有了性別意識,父母就不能在他們面前裸體,更要提早和孩子分床睡,不然是對孩子的不負責。孫安佐13歲還沒有斷奶,還和媽媽一起睡,這樣的做法,後果是可怕的,會讓他過分依賴母親,甚至會侵犯異性。直到青春期的孫安佐,會出現生理反應,母親才認為兒子長大了。
狄鶯對孫安佐的溺愛,表現在方方面面,對兒子控制慾十足。兒子18歲之前,還沒有出過門。人是社會性動物,長期與社會脫節,根本不利於他的身心健康。後來,孫安佐就因涉嫌恐嚇被美國警方逮捕,原本好好的年紀,卻因為一念之差,給自己的人生蒙上了汙點。這一切,都是父母給予他的。慣子如殺子,這句話果然沒錯。
狄鶯會抽出時間陪著兒子吃飯,還干涉兒子的交友權。就連夾菜都是她代勞,孫安佐只等著吃。就這樣,孫安佐被一步步養成了“巨嬰”。沒有自理能力,唯我獨尊,自私自利。很顯然,狄鶯沒有意識到這個問題。等到兒子被捕入獄,她和老公把兒子保釋出來還不知悔改,反覆拿孩子年紀小說事。他已經18歲了,已經成年了,有自主民事能力,應該為自己的行為負責了。
作為父母,狄鶯不從自身找問題,一力給兒子開脫,在她的心目中,自己的兒子還小,警方太大驚小怪了。這都私藏槍支彈藥了,非要殺人放火,她才知道後悔嗎?趁著現在還沒有釀成大錯,亡羊補牢,為時未晚。
作為父母,有責任給孩子樹立正確的三觀,沒有成熟的社會人格,怎麼在這個社會立足,沒有了父母做靠山,被慣壞的孩子,又該何去何從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