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我寫了一篇文章,《現在的孩子,喜歡這樣的書,父母真的不知道?》。文章講述了我開的小書店這幾天賣了一些青春文學方面的書。
文章中列舉了:這些書包括:巫哲的《撒謊》、木瓜黃的《這題超綱了》、朝霧卡夫卡的《文豪野犬》、木蘇里的《某某》、唧唧的貓《她的小梨窩》。
天呀,我犯了一個不可饒恕的錯誤,把《撒野》,寫成了《撒謊》!
一位小讀者心平所和的說:我們喜歡是我們自己的事情吧,我們老師也讓我們適當的看一些這種書的啊啊,我自己看還不行嗎,我四大名著也沒少讀啊,為什麼不讓我們看這些書呢,某某和撒野啊,或者是天官什麼的,裡面的好句子,能寫到作文中的句子也很多啊,我看什麼書需要您來管嗎? 這裡的一切都有始有終, 卻能容納所有的不期而遇和久別重逢, 世界燦爛盛大,歡迎回家 —《全球高考》 人間驕陽正好,風過林梢, 彼時他們正當年少 —《某某》。
這位讀者還算給我一些顏面。另一位小讀者說的更為直接:
還有,巫哲的《撒謊》 !我為什麼沒有聽過這本書…巫哲的不應該叫《撒野》嗎,麻煩您看清書名再出來說話行不?
還有一位小讀者分析的非常有道理:
每個人的愛好都不一樣的,有些女孩子就是喜歡這一類的書(比如我),並且還喜歡這些書的作者,而且,這些書也不會影響我們的學習之類的,相反還能讓我們知道不少知識,耽美是我們這些女孩的白月光,我知道可能有些人並不喜歡它,但請不要黑它們和它們的作者,這是對這些作者和書粉的不尊重,畢竟,每個人都有選擇自己喜愛的東西的權利,不是嗎?
第一,承認錯誤。巫哲寫的是《撒野》,不是《撒謊》。是我寫的粗心,寫錯了。今後一定要認真。
第二,我贊成中小學生讀青春文學類書籍。開卷有益,這些書都是非常有才氣的作家寫的,都是知名的出版社出版,而且經過專業編輯的把關,書的思想上沒有問題,內容上也不會的問題。
第三,我今後會慢慢的瞭解青春文學,願意和更多的小讀者一起去讀青春文學。我的小書店已經設立了專門的青春文學借閱書架,現在已經有幾位中小學生成了我書店的忠實讀者,他們都辦理了借書證。
請相信,一年之後,我會比90%的中小學生更懂青春文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