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舊金山華人房東吳先生遇到一件煩惱的事:一位租客一家住他在聖利安住的房子,從2月至今,已有11個月沒交房租,總計3.5萬美元。
租客還“玩失蹤”,律師聯絡不上。不僅如此,租客律師還提議,免除欠下的租金,給租客1.2萬美元搬遷費。
對此,吳先生堅決不同意。“租客並非因為疫情影響而沒錢交租,而是在2月就開始賴帳。她之前也賴了某個房東1.6萬美元租金。
我有充足證據,要堅決把官司打到底。但現在問題是,因為疫情,法院正式開庭得到2021年3月。”
111個月不交租
2020年1月,一名西裔女租客帶著孩子來找房。
看到對方沒有棲身之所,他決定出租三室的獨立屋一年,月租3190美元。租客1月13日搬入,當時只給了18天的房租,沒交押金。
2月開始,租客開始賴帳,不付租金。3月,疫情在美國暴發,這更讓租客有了不交租的理由。
從2月一直到12月下旬,租客有11個月房租沒交,垃圾處理費也沒給,總計3.5萬美元。
吳先生決定起訴。他徵詢律師意見,發現該租客是“租霸”。“此前她就有不交租的訴訟。但在申請租房時,沒按照約定公佈有關訴訟。”
2開始玩失蹤
吳先生和租客進行了三次和解協商,有兩次租客到場。第一次,租客透過律師說,要免除欠下的租金,並給她1.6萬美元搬家費,2個月搬家時間。吳先生堅決拒絕。
第二次,律師和租客商量後,降價為1.2萬美元,吳先生還是不同意,協商再次無果。第三次,租客玩起“失蹤”,連律師也聯絡不上她。
由於疫情的緣故,法院正式開庭延期到2021年3月4日。“最不公平的是,租客請了非營利機構打官司,是免費的。房東諮詢律師,一小時400美元是常事。我之前就請律師花費不少。”
吳先生還表示,此前和租客的和解會議中,租客和律師從未提及,是因為疫情影響交不起租。
3絕不妥協
吳先生說,若是別的房東,可能息事寧人,給錢讓人搬走算了。因為打官司得不償失,雖然有大機率獲勝,但租客有九成可能仍交不上租金。
住的時間越長,房東虧損越多。還不如讓對方提前搬走,好出租給下一個租客,及時止損。某些租客也是抓住了房東的心思,得寸進尺。
“我絕不妥協,一定要法庭上見真章。數年和租客打交道,我積累了豐富的法律經驗,這次上庭,我不請律師。
手頭有齊全的證據,我有信心打贏官司。哪怕只有1%的可能,也要讓租客交租金。”吳先生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