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自:湖北高院
掃黑除惡專項鬥爭開展以來,湖北法院立足審判職能,利刃掃黑,鐵拳除惡,始終保持對各類黑惡勢力違法犯罪的嚴打高壓態勢,人民群眾安全感不斷增強。
公開審理惡勢力犯罪集團案
近日,黃岡市團風法院公開審理鍾某惡勢力犯罪集團案。
公訴機關指控,2012年7月至2019年3月期間,鍾某陸續將被告人戴某某、龔某、諶某、王某某、鍾某某等人糾集在一起,一方面在團風城區持續開設賭場,以抽頭漁利、放碼的手段牟取非法利益;一方面透過高利放貸,採取跟蹤貼靠、滋擾糾纏、言語威脅、聚眾造勢、非法拘禁、毆打他人等暴力手段催收債務,牟取非法利益,逐步形成了以鍾某為首要分子,戴某某、諶某、龔某、鍾某某、王某某為成員,分工明確、結構穩定的惡勢力犯罪集團組織。該惡勢力犯罪集團先後實施了尋釁滋事、非法拘禁、非法入侵住宅、開設賭場、賭博等多起違法犯罪活動,給社會生活秩序、人民群眾的人身財產安全帶來嚴重危害,造成了較為惡劣的社會影響。
庭審中,控辯雙方在審判長主持下,圍繞指控的事實和罪名依法進行了法庭調查,並就案件事實、證據、法律適用及量刑充分發表了辯論意見,被告人依次進行了最後陳述。庭審嚴肅規範,程式嚴格依法,充分保障每名被告人的訴訟權利。該案將擇期宣判。
公開開庭審理一起涉黑案件
近日,天門法院公開開庭審理被告人劉某萌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聚眾鬥毆案。
公訴機關指控,2012年1月,以熊飛為首的黑社會性質組織形成,該組織主要透過開設賭場、暴力拆遷等違法犯罪活動,依靠組織的強勢地位獲取非法經濟利益800餘萬元。2016年3月,被告人劉某萌主動加入以熊飛為首的黑社會性質組織,在該組織開設的賭博場所工作獲取固定工資,並接受該組織的領導安排,受該組織主要成員邀約,參與該組織的聚眾鬥毆、尋釁滋事等違法犯罪活動。
被告人劉某萌明知熊飛為首的黑社會性質組織以實施違法犯罪為基本活動內容,仍主動加入並接受其領導和管理,並在該組織意志之內實施聚眾鬥毆等違法犯罪行為,積極參加聚眾鬥毆,聚眾鬥毆人數多、規模大、社會影響惡劣,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聚眾鬥毆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此前,天門法院已依法判處熊飛黑社會性質組織成員張康等22人一年兩個月至十五年不等有期徒刑及附加刑;追繳熊飛黑社會性質組織違法所得8060591元;對公安機關已扣押供各被告人違法犯罪使用的車輛、賭資、槍彈及其他物資等予以沒收。該案將擇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