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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幾天在火鍋店看到了很詫異的一幕。

兩個媽媽帶了兩個孩子吃火鍋,兩個媽媽聊的很嗨,兩個孩子卻在火鍋店裡打打鬧鬧。

就在旁邊,有兩個女孩也在吃火鍋,兩個熊孩子因為大鬧將兩個女孩的飲料打倒,撒了一地,兩位女孩於是就大聲說道:不要在這胡鬧。

孩子跑去告訴自己的媽媽,媽媽過來以後說:我賠你飲料錢就是了,幹嘛要吼孩子呢,他們還小。

眼看著就要吵起來,這時候火鍋店經理前來解圍,才讓雙方平息了怒火。

但沒想到的是後面的事情。

兩個女孩準備上個廁所就走,這時兩個熊孩子直接闖進女廁所,使勁地用腳踹門,嚇得兩個女孩大聲呼喊,最後有一扇門被踹開了,熊孩子不僅不感到羞恥,反而給做了個鬼臉就跑了。

很明顯,這兩個熊孩子是故意來尋仇的。

兩個女孩實在氣不過,再一次和孩子的母親吵了起來,甚至還大打出手。

“你這麼大一個人,跟一個孩子較什麼勁,他能偷看你什麼,你穿這樣子不就是被人看的嗎?”

這一連串的謾罵和羞辱直接把其中一個女孩罵哭了。

不止是這位女孩會哭,圍觀的人也都是氣不打一處來,同為女性,為什麼要嫉妒別人年輕,然後侮辱別人的穿衣,難道我們在公眾場合就不該有自己的隱私嗎?

保持這樣的態度,她的孩子會不會覺得有母親為自己撐腰,自己就可以肆意妄為。

這也不禁想起了小區裡面車子被劃事件。

一個寶馬車主由於沒有車位,就把車子停在路邊,其實也不怎麼擋路。

等車主再下來的時候,發現自己的車子被劃了一大塊印子,甚至還被畫了一隻烏龜,車主很氣憤,於是去物業監控檢視,果然是一個孩子的傑作。

找到孩子的父親,孩子的父親拒絕見面,理由是車主自己沒有規範停車、物業沒有看管好,甚至還說了一句有錢開寶馬,怎麼沒錢修車,小孩子不懂事麻!

開好車難道被劃了就不能伸冤?孩子做錯了事情就不應該受到懲罰?看孩子到底是父母的責任還是物業的責任?

一句"孩子還小,你別和他計較"就想息事寧人,一句"孩子不懂事"就想一筆勾銷,想得倒美。

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熊孩子的背後一定站著一位熊父母,在父母的“言傳身教”或者過分護短之下,只會讓孩子被社會教育的更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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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本作者大大最好的一本小說,劇情讓人拍手叫好,連看三遍也不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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