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第一波疫情爆發以來,安省政府就採取了各式封鎖措施,也推出了相應的懲處機制。但是仍然有不少民眾,商家知法犯法,在疫情期間違反省政府的防疫法規。為了進一步控制疫情,穩定新冠病毒的傳播,安省政府也推出了更嚴格的懲罰措施。
從本月26號開始的新一輪封鎖要求,大多數非必必要商家和企業全部關門,必要商家必須減少營業容量。除此之外,所有民眾私下禁止與任何非家庭成員進行室內聚會,違者將根據《Reopening Ontario Act》(ROA)罰款。
根據ROA法案,任何安省居民如果違反以上規定,私自舉辦非法聚會,集會,可能面臨$10000至$100000加幣的罰款,還可能面臨少於一年的刑期。
除了舉辦非法機會的人,參加非法集會的個人,也逃不過法律的制裁,將根據情節輕重被處以$750至$100000加幣罰款,情節嚴重的同樣面臨少於一年的監禁。
在新的規定下,違法公司和企業的負責人和高層,最高將面臨$500000的罰款,不超過一年的監禁。違法公司企業將面臨高達$1000000的罰款。
同時,如果違反市政法規,例如在公共場所沒有保持社交距離的民眾,也會被當地合作執法機構(比如警局和公共衛生部門)釋出$1000至$5000的罰款。
多倫多的政府官網上就明確指示,政府的執法人員將在封鎖期間進行全市範圍內的巡邏,同時積極迴應任何透過311投訴的案件。
本週一下午,多倫多緊急事務管理辦公室的負責人和多倫多消防局局長Matthew Pegg表示,自疫情大流行以來,多倫多警方已經採取了1744次正式執法行動。例如,在12月10日至12月16日之間,多倫多執法部門就對329宗違法ROA的案件進行了迴應,其中送出了8則警告,提出11項指控。
根據市政資料,在同一時間段內(12月10日-16日),短短一週內,市政就收到了155起有關大型集會的投訴,執法機關對這些案件共提出22項指控。
希望大家能在封鎖期間,好好配合政府的工作,不要冒著感染病毒的風險被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