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大家經常會在電視或網路中看到或聽到一個詞叫做"仙人跳",那仙人跳究竟是什麼意思呢?仙人跳一詞出自凌濛初的《二刻拍案驚奇卷十四》,意思是一種利用獵豔心理給人設計圈套,騙人錢財的行為。
簡單來說,會遇上仙人跳的大多是好色之人,當男性出於獵豔心理同女性前往某處做些見不得人的勾當的事情時,一般會有女性的男性同夥突然出現,為了不讓事情張揚出去,好色男會把身上的錢交出來給他們破財消災,從而達到他們敲詐的目的。
前段時間,山東省濟南市歷下區公安大明湖派出所在12月1、3、5日這三天分別接到了關於同一件事情的報警電話:有人被"仙人跳"敲詐勒索了。這三起案件發生在歷下區的兩處賓館,被害人被敲詐勒索的金額從數千元到三萬元不等。
警方透過對被害人的描述初步分析,這些案件都是同一個團伙所為,其中包括三男一女。民警在經過一番調查後,迅速鎖定了其中的一名姓李的嫌疑人,然後透過這位李某查出了另外三名同夥王某某、孫某和呂某的身份。
12月6日,警方在天橋區黃臺附近逮捕了全部的四名犯罪嫌疑人。經初步審訊,這個團伙以王某某為首一共作案6起,涉案金額6萬餘元。其中主犯王某某隻有19歲,團隊中唯一一名女性是王某某的女朋友,其餘二人是他的發小。
除向警方報案的3起敲詐勒索案外,犯罪嫌疑人還交代了在濟南市歷下區千佛山附近的一家酒店作案2起、德州市一家酒店作案1起的犯罪事實。
警方在調查後得知這個四人團伙有著明確的分工,他們首先在某社交平臺上尋找受害人,確定"獵物"。在有了明確的目標後加上對方的聯絡方式,告知受害人房間位置。當對方"上鉤"到達約定好的房間後,女性嫌疑人會先要求去洗澡,藉機開啟房門,男性嫌疑人王某某、孫某和呂某會立刻闖入房間錄影,以受害人的行為屬於強姦等理由,向被害人勒索錢財。在離開前他們還會重置受害人手機,並刪除轉賬記錄和當初留下的聯絡方式。
目前,王某某等四人已被歷下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仙人跳"的套路非常簡單:每個仙人跳團隊裡面都會有女生用很漂亮的頭像充當自己社交平臺的頭像。透過搜尋附近的人鎖定目標。有很多男士聊來聊去的就會被約見面,然而一旦赴約,等待他們的並不是想象中的美妙偶遇,而是赤裸裸的威脅。
其實仙人跳這種敲詐勒索的模式已經不是什麼新型作案方式,之所以還能屢屢成功,完全是利用了被害人的幾個心理弱點:一是看對方人多勢眾怕被打;二是害怕被家人朋友知道;三是敲詐金額在承受範圍內。
總之,出門在外,管好自己就能避免很多麻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