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涉嫌殺害女朋友和女友姐姐而被移送至檢方的30多歲韓國男性,主張自己是醉酒狀態導致的心神微弱和偶發性犯罪。死者家屬在青瓦臺請願要求公開嫌疑人身份資訊。
請願文如下:
2020年6月25日,二女兒和男友在自炊房裡喝酒後吵架了,男友對我女兒酒後鬧脾氣和指責感到憤怒,於是就騎在和醉酒後睡著的我女兒肚子上,用雙手將我女兒掐死了。那傢伙故意等我女兒睡著後掐住了她的脖子。
然後他為了殺我的大女兒,去了住在同一公寓的大女兒家。他透過小窗侵入大女兒家裡,在小屋裡等著孩子回來。凌晨2點左右,結束工作的大女兒回家後洗完澡從洗手間出來,他從身後撲向我大女兒,左手抓著孩子的脖子,右手捂著孩子的嘴,將女兒拖到屋裡,然後把女兒壓在床上。他拿走了大女兒的手機、銀行卡、密碼、車等財物後,又在那裡殘忍的勒死了大女兒。
就這樣,我唯一的兩個女兒不幸被殺害。他用我女兒的手機,假裝是我女兒回覆了簡訊等。因為被犯人騙了,所以我們很久之後才發現了孩子們的屍體。我都無法擁抱一下我的女兒們,因為是在屍體生蛆、腐爛後才見到的女兒們。
那傢伙一邊逃跑,一邊用我女兒的錢在網咖玩遊戲,甚至還進行遊戲的小額支付,表現出了殺人犯無法做到的大膽。就這樣還不夠,他還打算侵入我大女兒經營的飯店,因為廚房阿姨報警才抓到了他。他用大女兒的錢玩遊戲,還打算搶劫大女兒的飯店,現在卻想改變態度,想透過悔過書爭取減刑。
這個罪犯已經因涉嫌盜竊、搶劫3犯等被不拘留起訴,目前是正在進行一審的罪犯。這個不是人的傢伙隱瞞這一點接近我女兒,而且我女兒只是因為跟戀人吵架才被殺害的。
但是!殺了我兩個女兒的這個傢伙,現在一直在提交心神微弱和悔過書!就是為了減刑正在耍手段!
現在我每一天都在地獄裡。雖然我每天往返於法院、提交請願書,希望得到強有力的處罰。但到2020年12月,法院的一審判決尚未結束,我要求公開他的身份資訊,而法院再次因為人權問題拒絕了。
為什麼!不公開這種兇惡的搶劫殺人犯的身份資訊,如果一開始就有搶劫前科,就應該給予嚴厲的處罰並加以管理,那麼不就不會發生這種事了嗎?
只要我還活著,我就要讓犯罪者被判死刑。我的人生是兩個女兒慘遭殺害後被粉碎的。只有判了死刑,我才有臉去天上見兩個女兒一面。
如果你也是有女兒的人,如果你也是有姐妹的人,就算不是,也請假設一下這是自己的事情,請不要無視它。求求大家幫幫我吧,請為不再發生這種事而出一份力。
親愛的總統,因為犯罪者的處罰力度和人權等問題,現在社會爭論激烈。是不是應該藉此機會整理一下了呃?要一直下一次、下一次到什麼時候...這個問題不能再拖了。請讓他們受到嚴重的處罰,不要再出現其他受害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