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師傅一家在外打工多年,眼看著兒子長大成人,就想著給孩子買一套房子作為以後的婚房,於是老兩口傾盡所有給兒子買了一套房子,一共花費41萬多元。經過了漫長的等待,新房終於交付了,一週前劉師傅和老伴兒到新房檢視,沒想到一開門就看到讓人哭笑不得的事情。
劉師傅說進門後就看到幾名裝修工人正在裝修,家裡的基礎裝修已經完成,連地暖,地板磚都已經鋪好了,劉師傅非常吃驚,自己根本就沒有找人裝房子,這幾個裝修工人也不認識,究竟是誰幹的呢?劉師傅來到物業詢問,一問才知道原來是別的業主裝錯房子了。
物業經理說,這位業主姓王,買的是一單元3004的房子,可是不知道為什麼,帶著裝修工人直接就去了二單元3004號房。裝修工人現在已經裝修了一個月,花費了4萬7千塊,直到劉師傅上門才知道裝錯了房子。王先生得知裝錯了房子,開始耍起了無賴,將劉師傅的房門給鎖了起來,並且要劉師傅一家拿出這筆裝修費,如果不給錢,房門鑰匙也別想拿到了。隨後物業調解到,既然劉師傅家也是要裝修的,倒不如也拿出一點費用。
劉師傅覺得這個事錯不在自己,不認同物業的辦法,王先生一怒之下乾脆緊鎖房門,回到了老家。現在劉師傅新買的房子進不去,只好找記者尋求幫助。記者多次電話聯絡王先生均沒有接通,隨後記者幫助劉師傅諮詢了律師,律師表示,劉師傅不想給對方錢也沒問題,依照《物權法》劉師傅可以要求對方停止侵害自己的房子,甚至要求恢復原狀,索要賠償,如果對方拒不履行可以走法律程式。
這個事情其實相當明瞭,王先生自己錯誤裝修了別人的房子,還採取強硬手段索要賠償,這個做法相當愚蠢,難道不給房門鑰匙就能逼人家給你自己犯的錯誤埋單嗎?兩家人以後都是鄰居,還要經常見面,鬧得太僵總歸不好。正確的做法應該是心平氣和的跟人承認錯誤,講講道理,共同承擔一些費用,蠻橫無理是解決不了問題的。最後聽到律師的話,也放心了,大不了走法律程式,要求恢復原樣,並索要賠償,看誰能站得住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