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2日,勞榮枝案結束一審,將擇期宣判。
在庭審過程中,勞榮枝在說到自己無錢賠償給受害者小木匠的家屬朱大紅時,無意中提出一個“腦洞大開”的想法。
她在庭上表示,“我經常參與眾籌。對陌生人,(眾籌)都是50元、100元地捐,一些熟悉的同事出事,我都1000元1000元地給。”
“如果可以,我想申請社會眾籌賠償給她(指朱大紅)。”
作為一個罪犯,她居然想到用眾籌的方式給受害者籌錢,這個荒唐的言論引起輿論一片譁然。
23號,為木匠妻子提供法律援助的律師劉靜潔在個人賬號中發聲,怒斥勞榮枝提出眾籌賠償這種想法太不要臉。
這位律師非常專業的迴應勞榮枝提出所謂的眾籌賠償,是絕不可能發生的。
首先她現在是犯罪嫌疑人,是沒有自由的,監管場所不可能給她提供眾籌需要的電腦、手機等電子裝置,也不可能提供網路及收款平臺等。
其次,我們的法律也是不能容許她發起眾籌的,她作為犯罪嫌疑人,在沒有自由的情況下能發起眾籌,是我們法律所不能允許的,如果可能那將是我國司法史上一大丑聞,是對政府及整個司法部門的諷刺,是對我國司法救助制度的諷刺。
最後也是最關鍵的,又有誰會參加她發起的眾籌呢,誰願意把錢去給一個罪犯做人情,如果想對朱大紅幫助,為何不直接捐款給她?而要透過一個罪犯之手,不怕勞榮枝再次把眾籌的錢私吞嗎?搶劫得來的錢她都花的心安理得,何況是眾籌得來的。
勞榮枝在這次庭審中發表過諸多言論,比如:
1、以眾籌的方式賠償受害者。
2、可以說我不優秀,但不能說我不善良。
3、我是個涉世未深的無知少女。
4、我是個得過癌症的人,懂得生命的意義,想重新做個好人。
可以看出,勞榮枝一直試圖在賣慘和示弱,她把自己塑造成一個被壓迫被奴役的悲劇女性,她的一生充滿悲苦,顛沛流離,她是弱者,她應該得到同情。
律師稱,家屬朱大紅在丈夫陸中明被害後,一人撫養三個年幼的孩子,還贍養一個老人,柔弱的肩膀單獨扛起了家庭重擔,不管怎麼貧困,怎麼艱難也沒有想過再婚依靠男人。 她才是中國最偉大的女性,最應該被同情的人。
兩個女人大家比一比,同情誰,唾棄誰,稍微頭腦正常的人都會辨別。
勞榮枝在法庭上多次要求人們“原諒她的自私”,多次說她不想死,試圖以柔弱的外表贏得別人的好感,然而真實生活中的她,卻在這潛伏二十年中過著愜意別緻的小資生活。
當她在健身房裡跳著肚皮舞。
在畫廊裡怡然自得的畫著畫。
在夜店裡品著紅酒,過著高品味生活享受歲月靜好的時候。
她想過那被殺的七條人命嗎?想過冤死小木匠的妻子帶著三個年幼的孩子在飢飽線上苦苦掙扎求生的場景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