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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2020#

12月7日,女歌手蘇詩丁宣佈離婚,還大方地曬了自己的離婚證。她寫到 “冷靜兩年多了,再冷靜下去就該不冷靜了。”

她應該想表達的是:這次離婚,是經過兩年的深思熟慮的,再不離婚,她就不正常了。 明星們連離個婚,都專門蹭個熱搜詞彙——那什麼是“離婚冷靜期”呢?

2021年新《民法典》要實施了,原來到民政局,立馬就能領取到離婚證。現在需要等待至少一個月才能領到,多則等待兩個月。

程式是:先申請離婚登記,給你一個月的冷靜期,冷靜期內可以撤回離婚申請。滿一個月後,兩個人都沒有撤回的,才可以去領取離婚證,但是任何一方不去領取離婚證的,也視為撤回申請。

可想而知,以後將會有更多的夫妻在協議離婚過程中反悔,比如一方不想離了,或者一方認為財產分配不合適了,或者對撫養權歸屬有新想法了。如此一來,客觀上的確會讓衝動離婚的人,冷靜下來,降低離婚率。

有人問我,衝動離婚的人群真的有那麼多嗎?真值得設立法律來阻止嗎?作為離婚律師,我不得不說,確實很多。

我每天接到這樣的電話,鬧著離婚的:公婆給孩子衣服穿少了凍感冒了,和婆婆吵架的;老公說了句“不想過就滾”,然後就“滾”回孃家了的;老公婚前房子不給加名,就一哭二鬧三上吊的……

在我聽來,這樣的事兒,真犯不上離婚,就像醫生聽到一個小病,會說“不值得做手術,回家養吧” !

婚姻不易,一個婚姻的解體,牽動的可不止是兩個人,而是兩個家庭,還有孩子的一生。

所以,你如果真想離婚,請想好這四個問題,前兩個問題是感情層面的,後兩個問題是法律層面的,如果你都能回答“我想好了”,那說明你已經冷靜了。

01

你有沒有做好

孤獨的準備?

在這個大齡青年都難找物件的年代,一個離異的女人,更是會面臨找物件的難題。尤其是帶著孩子的女性。

我認識個40+的女高管,保養得那是真好,膚白貌美腿子長。離婚之前,她躊躇滿志的,對自己的魅力超有信心,畢竟她曾出軌過一個小6歲的男朋友。這次為了快速離婚,她甚至將整個房子都給老公了。

沒想到離婚後,步入相親市場,連遭打擊,兩次遇見的都是大叔。

第一次是禿頂的大叔,嫌棄她帶著個兒子。第二次是糖尿病的大叔,嫌她太老,人家想找個30+的,以後好生孩子。

她說“原來以為,離婚後會有一堆條件好的追求者,現在才發現,離婚後,反而更孤獨了。”

是的,中年女性離異,起碼要做好幾年的單身準備,50+的中年女性,也許要做好一輩子單身的準備。

而孤單,往往就意味著生理的需要,身體的現實需求,我們必須勇敢面對。

所以,當你想要跟老公離婚的時候,可以問問自己:我寧願自己過,也不想跟他在一起嗎?

我寧願很多年都不碰男人,也要和他分開嗎?

如果回答是的,那你過了“孤單”這一關了。

02

你有沒有做好

面對社會評價的準備?

我認識王麗(化名)幾年了,每年,她都諮詢我,每次,都決定不離婚。

她生活在三線城市,嫁給老公的時候,他曾經一窮二白,現在是個大企業家,於是王麗辭職做了全職主婦,在外人眼裡,王麗的命真是太好了,有錢、又有閒。

不過王麗說,她老公 “別的都挺好,就是把出軌當零食,一邊吃著我做的飯,一邊上著別人的床。”

每次被王麗發現,王麗都用“離婚”嚇唬他,不過,她老公嘴甜,次次下跪服軟,哭著說“你看,我從小就沒媽,我心理也不正常啊,我找其他女人,也不過就是滿足一下自尊心而已。其實,我心裡只有你的,而且,我早晚有玩不動的一天,到那時候,我整個人,從心到身,還不都是你的?”

是,王麗也在等那一天,可是,到多大歲數才玩不動呢?所以,對於老公出軌的事兒,她從不跟任何人說,包括她父母和她的孩子。

因為在王麗心裡,離婚是人生的失敗,是女人最丟臉的事兒。

她不能讓羨慕她的姐妹笑話她,她更不能讓父母說三道四,畢竟當初王麗嫁過來的時候,父母是堅決不同意的。她也不想讓孩子失望,她的女兒希望有個完整的家。

所以,王麗只能忍,有苦自己扛吧。

有不少像王麗這樣的70後,會非常在意他人的評價,這個他人,也包括父母、孩子。她們會因為“面子”而堅決不離婚。

而到了90後,就基本不在乎這個問題了。所以,離婚前問問自己,對於“離異”帶來的社會評價,我做好面對的準備了嗎?

03

你有沒有做好

財產分割的準備?

離婚必然面臨分割,法律是分割財產的最終依據。能談判多分點固然好,但如果談不攏,你能否接受法院的分割方案?拿到的錢,夠不夠你生活的?

曉琳的老公最近很奇怪,回到家經常“傷痕累累”的,後背上既有鞭子抽出的印兒,還有蠟燭燙的傷。曉琳問:你這是咋弄的?老公說:哦,我自己不小心燙傷的。

曉琳心想“你以為我傻啊!你自己的手能夠到後背嗎?”於是曉琳開始留心取證。

有一天曉琳發現,老公匆匆忙忙關上門接電話,就跟在後頭偷聽。不聽則以,聽完曉琳火冒三丈。

原來老公在聯絡一個當警察的哥們,想要營救一個女人。

老公說:“哥,我一個好朋友,嚴打,被抓了,她可是比較正派的,她和其他j女不一樣,她不賣身,她只是用嘴的,跟你給幫忙想想辦法,救出來吧”。

電話那頭嗯啊答應。

老公接著說“我還有一個小請求,你去調查證據的時候,幫我看看她們老闆的收費記錄。”

電話那頭應該是說:“看過了,她的價碼是1300”。

曉琳明白了,她老公的外遇,竟然是個j女,曉琳的自尊心受了嚴重的傷害,立馬要求離婚。

而且條件是,家裡房子歸自己,孩子歸自己,老公一個月給2萬生活費。

他老公堅決不同意,還說“我養活你這麼多年,早已經受夠你了,真要離婚也行,法院該怎麼分,咱們就怎麼分”。

曉琳打諮詢電話給我,希望我告訴她怎麼才能讓老公淨身出戶。

我說:除非他樂意,否則,到了法庭,就算你有他出軌證據,財產上他也是會分割一半的,頂多是稍微傾斜你一點點,但是不會很多。

我知道,曉琳感覺自己遭受了很大的屈辱,這是她要離婚的理由,但現實是,她離不起!

我給曉琳的建議是,你要麼做好一人一半房產的準備,要不起房子,你就要補償款,要麼先不離婚,等自己找到合適的工作,有收入了再說。

而為了金錢而不離婚,這不丟人。因為金錢,對於有些人來說,也是婚姻能提供的價值之一。

04

你有沒有做好

子女撫養的準備?

家裡一個孩子的,你能接受孩子萬一判給對方的準備嗎?家裡兩個孩子的,你能放得下另一個嗎?

這個問題一問,很多當媽的,心都碎了,一想到和任何一個孩子分開,都要了自己的命。

前幾天我接了一個職業女強人吳總的電話,她的老公不喜歡女人,這一點,從結婚的時候,她就知道,她本來希望改造對方的取向,後來才發現自己很幼稚。

她老公說:一想到和女的那個,就噁心、想吐。兩個人停止夫妻生活已經五年了,雙胞胎的兩個兒子也都五歲了。

吳總說,為了能要到兩個孩子,讓她幹什麼都行,而吳總老公也有一樣的決心,他說:“和你結婚,就是為了給我留個後,你如果不給我一個孩子,我就跟你拼了”。

因此兩人離婚的事情一直談不攏。

我跟吳總講,按法律規定,兩個孩子的一般都一人判一個,你要是真想得到兩個,要麼他都放棄,要麼你直接把兩個都帶到國外讀書。可是吳總不想出國,她放不下她打拼多年的事業。

哎,這就是現實,很多夫妻張口閉口提離婚,而離婚哪有那麼簡單啊!諮詢中,我前面這四個問題一問出口,很多人都打退堂鼓了。

寫在最後:

結婚要冷靜,離婚更要冷靜。

成熟的標誌,就是自立!能為自己所做的每一個決定,負責任,才能不後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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