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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我們報道了香港壹傳媒創始人、“亂港頭目”黎智英,被保釋外出的訊息後,很多網友留言怒罵這個“賣國賊”,其中有人表示,真的是有錢可以鬼推磨嗎?黎智英犯下的罪行更是人神共憤,他在去年的時候鼓吹“港獨”,製造香港暴亂,之後又違反香港國安法中的“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被香港警方逮捕控制。對此,香港市民拍手叫好。

但是據港媒報道,黎智英被轉到香港最高法院之後,由指定原訟庭法官李雲騰處理,結果當天下午就批准了黎智英的保釋要求。前幾次因主審法官是蘇慧德,所以黎智英的保釋申請屢屢被拒絕,而這一次換了一個人,結果就大相徑庭。據悉,這次黎智英獲得保釋的條件是上交1000萬港幣以及三名人事擔保每人個10萬。在黎智英被保釋期間,不得離開香港,需要每週三天到香港警署和法院應訊。並沒收了個人的旅遊簽證和國外護照,在被保釋期間,不得與外國相關人員會面,不得接受電視和媒體的採訪等。儘管如此,香港法律界的人士,還是對黎智英被保釋惱羞成怒。

12月24日,香港律政司也根據《香港終審法院條例》的第35條向法院提起上訴,要求撤回對黎智英保釋。律政司認為,黎智英此類人被法外收監、獲得保釋是極不安全的做法。此人屬於危險性很大的犯罪分子,只有被羈押在案,才能保證其不再做危害香港市民的舉動。但是香港最高法院卻駁回了律政司的申請。

參考:環球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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