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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11月,身負7條人命、潛逃20年之久“女魔頭”勞榮枝落網震驚全國。12月21號,此案正式開庭。目前庭審階段已結束,將會擇期宣判。

勞榮枝伏法一年來,由於案情重大,時間跨度又長,社會上對這位“蛇蠍美人”議論聲很高。

最近,媒體還採訪了勞榮枝在廈門時的男友羅先生,他稱與勞榮枝交往時,感覺她溫柔美麗,穿著講究,生活有品位,還喜歡彈鋼琴、畫畫。羅先生認為勞榮枝是被法子英脅迫的無辜受害者。

勞榮枝在庭審中也一直否認自己是共犯,稱自己是受到了法子英的威逼,因擔心自己和家人的人身安全,所以不得不對法子英言聽計從,還說自己得過癌症。

這一套犯罪嫌疑人常常用來自我維護的說辭,大眾也都見怪不怪了。更何況現在法子英死無對證,勞榮枝自然更加想盡理由為自己辯護,示弱賣慘。要是她一開庭就承認犯罪,那才叫稀奇。

但令人意想不到的是,當受害者提出民事責任索賠135萬的時候,勞榮枝說自己只有3萬元,並提出可以用眾籌的方法解決這筆賠款。

這簡直太荒唐了!眾籌是一種大眾籌資的形式,主要用於公益救助或者商業投資。尤其是公益救助類的眾籌,目的是為了幫助身處苦難的求助者脫離困境,是社會慈善的表現形式之一。

而勞榮枝揹負了7條人命,潛逃20年,如今還想讓社會大眾為她出錢賠償?這真是“無恥則無敵”,羞辱大眾的智商和倫理底線。她甚至可能幻想著真的籌款成功,獲得了受害者家屬原諒,最終令法官輕判,免於死刑。

由此可見,無論是當年追隨法子英犯罪,還是被捕時嫵媚一笑,再到接受庭審,勞榮枝並沒有真正悔過。她的道歉非常虛假,從精神心理的角度來看,她完全沒有自我反省能力,屬於反社會型人格障礙。

在這個基礎上,勞榮枝當年犯罪時的心理特點就更加清晰了。她受家庭環境和不良社會氛圍的影響,沒有受過良好的教育和引導,從小三觀不正,貪慕虛榮,喜歡賺快錢、不勞而獲。後來她認識了法子英,認為法子英是個有能力賺大錢的人,便跟著他外出闖世界。

她說她是被脅迫,但在多年作案中她有大量可獲得人身自由的機會。她與法子英如此親近,完全可以選擇報警,並配合警方設下圈套,以極低的成本捉拿法子英。她說擔心背叛法子英會給家人帶來殺身之禍,這完全是狡辯。

而且法子英被捕後,勞榮枝一直在變換身份,極力逃脫法律責任,說她是此案中的受害者、弱者?相信群眾的眼睛還沒有瞎到這個程度。

就算她一開始有被法子英脅迫的可能性,但後來也逐漸心態走歪,成了共犯。只要有了第一次合作殺人,兩個人就被捆綁在一起了,第二次、第三次也就沒什麼區別了。

再加上,殺人搶劫帶來的經濟利益及所謂的“愛情的力量”可能讓她的恐懼感逐漸減弱,甚至還可能產生興奮感。走上犯罪道路後,慢慢她也被麻痺了,變得“殺人如麻”,形成了反社會型人格障礙。

不得不說,很多反社會型人格障礙患者的心理素質都很強。當年,她與法子英一起犯罪時,反偵察意識就很強,不斷用罪行踐踏國家法律。勞榮枝還逍遙法外那麼久,在她心裡,可能更加對公檢法報以鄙視、蔑視,甚至以為自己可以永遠擺脫法律的懲罰。

而且她還擅長魅惑男性,扭曲的心理再加上外在的形象和表演才能,造就了她在庭審上極其淡定、從容的表現。

因此,檢方和法官一定要看清勞榮枝的可惡和可怕之處。

可惡之處在於她作為反社會型人格障礙的患者,絲毫沒有自我反省能力,一心想著為自己脫責。

可怕之處在於她如果此生能夠出獄,可能再也沒辦法戴著假面具生活,走投無路時,她很可能會報復社會,傷害無辜群眾。

希望法官能以事實為依據,依法依規對勞榮枝所犯下的罪行從重懲罰,還受害人和社會一個公道!

同時,希望大家能夠從精神心理的角度,看清勞榮枝犯罪背後的心理活動,不要被表面的假象所矇蔽。為人父母者在教育孩子的時候,一定要有意識地培養孩子積極、正確的三觀,避免孩子將來走上犯罪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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