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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裁判官指出,近期有類似案件的被告人在保釋期間潛逃海外,並高調地炫耀自己成功地潛逃國外,更有一些外國人士聲稱會對他們提供幫助,所以擔心潛逃的誘因正在不斷加大,因此不允許任何被告離開香港。

案件細節

本案被告曾健成(現年64歲,香港東區的區議員)、徐子見(現年53歲,香港東區的區議員)、 陳皓桓(現年24歲,“亂港”組織“民間人權陣線”的召集人)、胡志偉(現年58歲,無業人員)以及陳榮泰(現年56歲,香港東區的區議員) 一共五人,被指控煽動他人在明知非法的情況下參與非法集結活動。

今年6月30日的時候,他們在位於香港中環的終審法院外進行了該非法活動。其中徐子見、胡志偉、陳皓桓,另外還有朱凱廸(現年43歲,無業人員)、梁國雄(現年64歲)以及鄧世禮(現年58歲,“亂港”組織“社會民主連線”的成員)一共三人,被指控在明知非法的情況下舉辦了非法集結示威活動,今年7月1日的時候,在香港灣仔的軒尼詩道以及杜老誌道附近進行非法集結。

旅遊證件上交

12月3日的時候,在該案件進行聆審訊前不久,涉及到另一案件被告人許智峰,香港立法會前議員,在保釋期間潛逃海外,背棄了自己許下的承諾。

據瞭解,許智峰曾向負責案件的裁判官羅德泉以“公事出差”為理由申請在保釋期間前往海外並承諾自己會按時返回香港。湊巧的是,本案同樣是由裁判官羅德泉審理,並且本案牽涉到了兩名香港立法會的議員以及三名區議員。然而這次,多次“放生港獨”的法官,也幫不了你們了,所以“亂港”分子們就死了“逃跑”這條心吧!

控方指出,被告人存在潛逃海外的可能,對於被告在保釋期間離開香港表示強烈反對,並建議裁判官考慮高等法院此前拒絕讓黎智英在保釋期間離開香港的裁決。

據香港高等法院今年六月份宣佈的判詞,當時黎智英申請在保釋期間離開香港,然而裁判官認為黎智英面臨多項指控,有不再返回香港的風險,因此駁回了黎智英的保釋申請。不過近日,黎智英的保釋申請卻被批准了,律政司正在緊急上訴。

文丨常樂 校丨竹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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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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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把亂港分子全部列入黑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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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管那個法官批准保釋,只要跑了就應該追究法官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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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管那個法官批准保釋,只要跑了就應該追究法官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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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官先生,謝謝你的保釋。我會給你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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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實讓他們逃吧!留著是禍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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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許保釋就萬事大吉了!
  • 3本作者大大最好的一本小說,劇情讓人拍手叫好,連看三遍也不膩
  • 剛宣佈新一批制裁名單,中歐火速達成重磅協議,白宮:做極壞榜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