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貝克萊被稱為主觀唯心主義。如果你不深研哲學,你會認為貝克萊完全是一個瘋子。貝克萊當年提出他的學說的時候,即使在盛產哲思的西歐也被普遍社會認定為他是精神病人。

貝克萊提出這樣的討論,他說我無法證明外物存在。基於笛卡爾提出的問題,基於貝克萊對牛頓光學的瞭解,貝克萊直接提出“物是觀念的集合”。那麼既然笛卡爾的二元論,你只能證明“知”這一元,那麼“物質實體”這一元,你就無從證明。那麼如果我說你所說的“在”都是感知中的“在”,請注意不是笛卡爾,而是我們所有人,你所說的“在”都是你感知中的“在”。請記住我說的這句話那麼你怎麼知道你所說的“外物存在”不是你觀念的集合。

因此貝克萊提出著名三論,叫“物是觀念的集合”,“存在就是被感知”,“物件和感覺原是同一種東西”。貝克萊的表達非常極端,他完全否定有外部世界存在,但是在邏輯上成立。因此貝克萊對“知”勾銷“在”的證明,成為一個哲學上的有效命題。由此對休謨,英國經驗主義者休謨構成嚴重衝擊。休謨接觸貝克萊的東西,才突然意識到我們所謂的“知識”居然是一個嚴重的空洞,我們根本不知道“知識”是什麼,我們“知”的內涵是什麼。因為一般我們認為我們的“知識”是對外物物件的“知識”,可貝克萊有效證明你所說的“知”跟外物無關,或者至少你不能證明和外物有關。

在古典哲學時代,大致分出兩個派別,一個是以英國為代表的經驗論派別,一個是以德國哲學系為代表的唯理論派別。所謂經驗論派別,就是認為感知就是對外物的經驗;所謂唯理論派派別,就是在德國系列中表達為哲學問題和“知與在”問題的探討是一個純邏輯問題的證明過程。那麼休謨是徹底的經驗論者,非常徹底。從經驗論上講,它的表層是唯物主義,就是我們一切知識來源於對外物的經驗,或者說對外物的感知,這是典型的唯物主義。

恰恰是典型的唯物主義一定匯出典型的唯心主義,兩者是一回事或者在邏輯推導上是一個必然聯絡。那麼休謨就提出了一系列問題,休謨說既然我們的知識只不過是經驗的產物。大家知道,洛克曾經提出白板論,就是我們的精神是一個白板,外物在白板上的投影和書寫,就是我們精神的內容,就是我們的知識體系。這是典型的唯物主義表述。但這個表述請大家注意,請你聯想我昨天講古希臘的恩培多克勒,洛克的表述裡顯然帶出了一個嚴重的問題,就是他認為我們的感知是真空的孔道,感知是沒有規定性的,這是白板說的實質。這顯然是一個極為粗淺的看法,而且是明顯錯誤的看法。

我昨天講反思,講感官視覺、聽覺的規定性,以及歸納演繹邏輯等等的規定性,你就知道感知不是空白,不是白板,不是真空的通道。那麼即使堅持如此唯物主義的白板論,從休謨的角度看,如果我們的一切知識都是客觀事物的經驗性反映,那麼馬上就會出現一個嚴重的問題。休謨得出結論,從特稱判斷中不能匯出全稱判斷。注意這句話的含義。我以最簡潔的方式講,嚴格的講,判斷還分單稱判斷,特稱判斷,全稱判斷。

我在這裡只做最簡單的表述,什麼意思?我們經驗中所看到的都是具象,我仍然拿“馬”做例子,你經驗中直觀上只能看見大馬、小馬、黃馬、紅馬、公馬、母馬。你何曾看見過“馬”?“馬”是一個抽象,“馬”是一個全稱判斷,可在經驗中沒有“馬”,那麼你的“馬”是從哪來的?你的全稱判斷是從哪來的?請注意這是一個嚴重問題。因為我們人類的一切知識一定是建立在全稱判斷序列之上,也就是我們要找見任何事物的普遍性,才能建構知識。請試想你所說的每一句話裡所包含的知識,哪一個是個稱判斷和特稱判斷?

當你說“馬”是一種動物的時候,從“馬”這個概念到“動物”這個概念都是全稱判斷,都是在經驗中找不見的東西。你在經驗中給我找一個動物,你只能找見具體的猴子,具體的馬,具體的鱷魚,具體的大象,你何曾能找見一個“動物”。“動物”是一個全稱判斷,可就是在這樣一個幾乎不構成知識的話裡,“馬是一種動物”,在經驗中這句話都不成立,因此休謨論證,我們的一切知識和經驗無關,我們經驗獲得的只是具象要素,而我們的知識是普遍要素,是全稱判斷的構成。

那麼我們通常的這個知識在經驗以外的這個東西怎麼建構?休謨接著純邏輯的再探討一個問題,他說我們人類的一切知識是建立在因果律的思維原則上。大家想想是不是,一棵樹之所以能長起來,是因為它有種子,它的種子是樹的原因。一個人之所以能生出來,是因為他有母親,母親是他得以出生的原因,我們再說深一點,基因是生命的原因。總而言之,你的一切知識建構在一個因果律的思維序列上,可以注意,你的經驗裡沒有因果律,你的經驗裡只有你,只有你母親,你的經驗裡只有數,只有種子,但你的經驗裡沒有種子就是樹的前身的全部過程。

你所說的因果關係,在經驗中尤其在特稱判斷的經驗中不存在。而人類的一切知識是在因果論序列上建構的,這就使得休謨從純唯物純經驗的角度上反而否定了一切人類知識建構的基礎。而他的否定和質疑叫懷疑論哲學,是有確切邏輯根據的。而且休謨接著討論,他說那麼我們說的“因果”是什麼?在經驗上考察,它只是一個事物在時間和空間排列序列上的反覆呈現,就是一個事物在時間空間上總是在前面出現,隨後發生另一個事物,於是你把這種之間的關係非經驗的主觀設定為“因果關係”。

但是這種設定是不成立的。有一個原因,因為你還沒有搞清什麼叫“時間”,什麼叫“空間”。請注意,這些我們認為是指當然的東西,所謂“自明”的東西,正是哲學家要追問的東西。休謨提出,如果我們所謂的“因果聯絡”,這個聯絡本身在經驗中並不直接呈現,而它表達為是在時空中前後排列的反覆呈現,那麼我們就必須追究什麼叫“時間”和“空間”。如果這個問題我們追究不清,因果律不成立,整個知識架構就會潰散。而“時間”和“空間”是不是真實存在?以及它究竟是什麼?它究竟是一個精神現象,還是一個客觀現象?

休謨提出懷疑,這是非常徹底的懷疑論。但是它卻建構在一個極為紮實的邏輯追問之中。大家要知道,我們在日常生活中因果討論大多是混亂的,因果律是不成立的,在經驗中是不成立的。比如從時空關係上,你可以這樣表述,甚至古人確有這樣表述,說“雞叫是太陽昇起的原因”,每到四五點鐘雞就叫了,雞叫完太陽就升出來。從時間排序上,雞叫總在前面。這個因果關係成立嗎?邏輯上你會覺得很可笑,可是在經驗序列上成立。

羅素做了一個更有趣的表達。他說一個養雞人養了一群火雞,在火雞看來,這個主人就是它食物的原因,他每天按時來喂火雞,所以火雞可以認定主人就是食物的原因。可是它沒有想到,終有一天主人提著一把獵槍或者一把刀來了。這就是為什麼維特根斯坦會提出一個問題,休謨當年也提出這樣的問題,說太陽從東邊升起只是一個假說。因為你說太陽從東邊升起是經驗的產物,而且是歸納法經驗的產物,可歸納你永遠不能窮盡。所以太陽從東邊升起是一個假說,是一個不成立的假說。

我們今天知道這個說法是對的。因為太陽在四十億年以後必將會變成紅巨星,它絕不會從東邊升起,它會當頭落下直到把地球溶解。是不是這樣呢?所以休謨討論的懷疑論,提出在經驗層面上我們永遠不能獲得知識,而且明確證明歸納法無效。而我們人類的一切實在知識的確立,全都建立在歸納法基礎上,這是顯而易見的。因此整個人類的知識大廈垮塌,因為休謨的證明有效,這叫不可知論的開端。因此休謨提出此前對因果律全稱判斷,所有知識建構乃至實在本身是什麼的探討,全都不過是邏輯上的獨斷。休謨的這一番論證,深刻地震動了康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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