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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起泰國,很多緬甸人真的愛恨交織。呆在緬甸生活沒有出路,去到泰國被欺騙、壓榨、甚至被淪為奴隸都有可能。

作為全球最大明蝦出口國,泰國漁業勞動力嚴重短缺。據香港《文匯報》6月12日報道,英國《衛報》一項歷經6個月調查揭發,為滿足美歐對廉價明蝦需求日增,大量亞洲移民包括緬甸人被販賣至泰國無證漁船,長年在海上無薪作業,過著奴隸生活,甚至遭四船分屍的行刑式處決。

據報道,15名來自緬甸和高棉貧困地區的受害者,多年前遭人誘騙至泰國,以250至450英鎊(約合人民幣2614.5至4706.1元)賣身給無證漁船。他們每日工作20小時,需忍受船主辱罵、毆打。為讓奴隸保持體力,船主甚至為他們注射興奮劑,卻只提供少量食物。

有受害者稱自己曾目睹20名同伴被殺,其中一人被船主用繩將四肢系在4條船上,隨後令船開往不同方向來分屍,有人不堪身心折磨自殺。

看到這裡,你是不是對這些黑心的船主恨之入骨。不過,盤剝我們緬甸民眾的除了這些黑心船主外,還有一些是看起來溫文爾雅的場面人。所幸,他們被反貪局揪了出來。

【緬甸中文網訊】11月7日,緬甸反貪委員會(ACC)釋出訊息稱,原緬甸駐泰國大使館勞工特使吳散茂烏,因涉嫌貪汙被反貪委員會調查。因貪汙情況屬實,11月6日,吳散茂烏被仰光東部縣區新德貢鎮警察局,以反貪法56條例起訴,相關部門將追究其法律責任。

據了解,吳散茂烏於2017年12月開始擔任緬甸駐泰國大使館勞工特使。其在職的一年多時間內,利用職位之嫌,向32個勞工派遣中介收取12億多緬幣的賄賂被舉報。這些機構向國家總統、國務資政、反貪委員會、民族院國內外勞工事務委員會等進行控告。

反貪委員會發布的訊息顯示,為調查該案件,緬甸反貪委員會成立了專項調查組,調查了舉報的中介機構負責人,收集相關證據,還向央行申請,調查相關銀行賬戶資訊。此外,由於該案件發生在泰國,反貪委員會還前往泰國曼谷,調查了相關證人,向泰國銀行申請,調查了相關銀行賬戶資訊。

反貪委員會調查發現,吳散茂烏在職期間利用職位之嫌,對向泰國輸送勞工的緬甸中介,以一名勞工100泰銖的方式收取費用,在辦理其他業務時也收取不必要的費用。吳丹泰梭和吳梭必寧進行協助,他們都違反了反貪法。為此,吳散茂烏被新德貢鎮警察局以反貪法56條例立案起訴,吳丹泰梭和吳梭必寧則被以56/63條例立案起訴,將依法追究3人的責任。

據了解,依據反貪法56條例,責任人除了可能被判處10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外,還將被處以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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