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我很想讓你陪著我度過餘生,但我深知:
繁華的都市雖然很大很大,卻沒有你的一席容身之地;
雖然我特別特別愛著你,但是深知:
草原才是你真正的家,那裡有最遼闊的自由!
所以,我即使再難受、再不捨,也只能陪你重回狼群,讓你真正成為一隻草原上的狼。
而狼山上的日子固然艱苦,
但因為有了你,我就充滿了期盼!
——《重返狼群》李薇漪
這兩週,我的時間幾乎全部用在了看《重返狼群》+《 重返狼群2:再見格林》這一套書上了,甚至可以用廢寢忘食來形容我對此套書的如痴如醉之地步。
看書的過程中,我的心情完全是隨著格林的命運起伏不定。可以這麼說吧,剛開始看這本書,是笑著哭的,可是越往後看,就越是哭著看完的。尤其是看到格林和他的妻子、孩子死去的那部分,我更是淚水滂沱。
白天要上班還得照顧孩子,我竟然還能為了這本書,熬夜到凌晨三四點。我想,我之所以這麼拼,如此沉浸到這套書中,完全就是被書中的一人一狼的真實故事深深感動了。這套書,也是至今為止,唯一一套我連續翻開四篇,還不過癮,感動上百萬讀者的紀實小說。
因此書,讓我對狼有了新的看法,世間萬物皆有靈性,敬畏生命!保護動物,關注動物生存環境,人人有責!
這是一個真實的長篇紀實文學故事,講述的是2010年,當時年僅23歲的成都野生動物畫家李微漪在若爾蓋草原救下一隻小狼,並帶回家中取名為格林,與好友亦風共同撫養了3個月之後,又把格林帶回草原,耗時七個多月的時間,幫助它重返狼群的故事。
正如別人所說的,這是一個女孩與一匹狼,一段關於愛和自由的傳奇故事!
正如李微漪自己所說的,她剛去若爾蓋草原寫生的時候,絕沒有想到草原上會有一隻瀕死的、註定會影響她一生的小狼崽會向她發出微弱的呼救聲。
而她自己,也絕對不會想到,自己最初的目的只是想去牧民家推門討口水喝而已,沒想到,會聽到公狼被人打死並扒了皮,母狼悲痛欲絕,丟下6只剛出生的小狼,吃下了牧民用來毒它們的肉,當場殉情的事兒。
6只小狼,生死未卜。李微漪一聽就急了,義無反顧地踏上了尋狼崽之路。翻越山區、跨過草叢,功夫不負有心人,終於找到了它們。只是,6只小狼崽只剩下了一隻。
她給這隻唯一倖存的小狼取名:格林。寓意:希望它像童話一樣,永遠逆境逢生!
看到母狼殉情的時候,我淚眼第一次流下來:都說狼是野生動物、冷血、毫無感情的,可事實真是這樣嗎?母狼因為公狼的遇害,拋下6個嗷嗷待哺的孩子,悲傷的殉情了。
可見,狼其實並不是人們想象的那樣冷血和毫無感情,它們其實也是性情之動物,用情至深。有的時候,這種感情,甚至超越了一小部分人類的感情了!
也許是小狼崽求生的眼睛觸及了李微漪內心最柔軟的地方,所以,她不管不顧的把這隻小狼崽帶回了城市的家中。取名:格林。從此以後,充當格林的媽媽,教它、撫養它、理解它,並且伴隨它成長。
可是,隨著格林的長大,隨著繁華的城市越來越容不下格林的時候,李微漪才意識到,原來,這座繁華的城市雖然好,但是不是渴望自由的格林真正的家。
於是,它又不管不顧的帶著格林,回到了最初相見的地方——若爾蓋草原。
一路上,一個人,一隻狼,相互陪伴,克服重重困難和障礙,克服各種考驗,僥倖死裡逃生。終於,耗時長達八個多月,格林成功回到狼群,而“狼媽媽”終於能夠不捨的離開自己一點點養大的“狼寶寶”,回到成都。
催人淚下的幾個地方,不知道大家是否被感動,反正我是徹底被感動了:
1、下冰雹的日子,“狼媽媽”因感冒而導致肺水腫。看著臥床不起、不停咳嗽地“媽媽”,格林急的跳窗,日夜在窗前守候,哀嚎不止。
2、“狼媽媽”與格林外出的時候,媽媽的腳因踏空而在冰中扭傷,在很遠家中的“狼爸爸”亦風無法趕來救助。小格林冒著會被牧民獵殺的危險,用了四十分多鐘為媽媽牽來一頭馬,用這匹馬馱著媽媽回去。
3、格林把自己藏的野兔送給“媽媽”吃,以致於“媽媽”李微漪感動地不停撫摸流淚的格林,安慰它:“媽媽不會離開你的。”
4、在到處白雪皚皚、大雪封山斷路斷糧的狼山上,格林將自己辛辛苦苦獵來的獵物與“狼媽媽狼爸爸”共同分享。
......
狼並不是兇殘可怕的動物,狼也是有感情、懂得感恩的!
“為什麼要讓他走?為什麼......"亦風問。
“自由,它比活命更重要。”李微漪步伐沉重、心如灌鉛地回到山下。
孩子,誰都不能為誰鋪一輩子的路,剩下的路該自己走了......
生死有命,萬物皆有法則!
願格林能夠平安終老,而不是死在人類的貪慾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