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論自由年代,有時候真深感無語很。
為了吸引眼球,博得流量,我們就可以不顧別人的感受,妄加論斷,另僻途徑,以力求新穎?餘秀華拋棄原配丈夫,人一出名就離婚,正像有一位名人評價她一樣,具有煙火氣息,泥沙俱下。但是我非常不欣賞她拋夫棄子,而且這些是在她成名之後。她很不平凡,但是也很俗套的,像別的名人一樣,一旦發跡了之後就開始挑剔原配。
這作者發文前是否看了解餘前半生事蹟?
餘曾說過,在她丈夫眼裡,她的命連800元錢都不值。
作為女性,也許都認可她有能力並補償了不合適的男方離婚的決定。誰還願意她繼續這種對一個覺著她的命連800塊錢都不值的男人忍著丈夫的蔑視刻薄過一輩子的生活?
瞭解事實,換個角度,是你,你離不?何況,她給她前夫錢,和房子作補償,這也足夠好的了。換作你我,都不一定做到。
佩服她,上帝為她關上一扇門的同時給她留了一扇窗,她憑一己之力看到了外面的鳥語花香,沒成名沒錢的時候,她是怎樣在黑暗中隱忍,她說過老公根本不把她當人看,憑什麼在深淵裡掙扎的時候,你不伸一把手,人家有錢了,和你分享人家的勞動成果。特殊的人群更需要尊重和關愛。
只為標榜自己與眾不同,就可以不顧事實信口開河死者生前不是惡作多端,這一千多聯名請願書會憑空出世?這死者兄弟姐妹出具的諒解書又從何說起?
我們都以為自己和常人不一樣,總以為自己總有一雙洞察秋毫的眼睛,總以為自己才是最聰明的人。
凡事要看看事件始末再下論斷,否則,我們就像個槓精,那又有什麼意義呢?
言論在怎麼自由,我們應該遵守不傷害別人,不違背良心和原則的基礎之上。
#情感寫作小能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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