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男子在醉酒後當街調戲女子,被人阻止,後被帶入派出所。在派出所內,醉酒男子自己撞牆多達15下,隨後昏睡,最終死亡。阻止他調戲女子的兩男子獲刑。
三年前,貴陽東客站附近的街頭,丁小平當街調戲、毆打兩名女子。唐銀華、楊成祥見狀後,與丁小平發生衝突。隨後,丁小平被警方帶走。
在派出所裡,丁小平用頭撞牆15次,隨後開始昏睡。在兩次入院檢查中,均被告知生命體徵正常。但在次日上午10時左右,丁小平卻死於“重型顱腦損傷”。
與丁小平發生衝突的唐銀華、楊成祥被警方帶走調查,隨後兩人被控故意傷害丁小平。在當時的一審中,兩人以故意傷害罪分別被判有期徒刑10年和3年。
兩人對判決結果不服,認為在衝突時,並沒有擊打對方頭部,並且當時對方還能正常行走,而且在派出所有自殘行為,就醫時業內有顯示顱腦損傷。遂對省高院提起上訴。
貴州高院以“事實不清,證據不足”為由將該案發回重審。12月16日,貴陽中院的重審此案的判決結果公佈,維持一審原判。
重慶的韋清龍律師認為:看到兩名女子無故被醉酒男子調戲,毆打,而見義勇為,出來幫助制止犯罪,結果嫌疑人被帶到派出所後,因為自殘行為導致死亡,見義勇為者卻因此獲刑,到底是正當防衛還是故意傷害?
在制止對方實施犯罪的情況下發生衝突,要確定兩人是否構成故意傷害罪,就必須弄清楚兩人是不是正當防衛。
當唐銀華二人進行防衛時,被丁小平持石塊進行追打,這一行為足以達到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程度,因此,後續行為可以進行無限防衛。也就是說唐銀華二人不構成犯罪。
馬玉珍律師認為:法院認定楊某和唐某故意傷害,太牽強!
法院認為,兩人存在毆打丁某頭部的行為,與丁某的死亡結果存在直接因果關係。但是,直接導致腦死亡的應該是撞牆的行為。同時出事的地方處於監控的盲區,沒有證據表明,丁某被擊打了頭部,同時在被帶到派出所時,身體表現正常。
在醫生認為“生命體徵正常”後,次日就因顱腦損傷死亡。是否是醫生的誤診或者是死者本身的突發急症導致,這都沒有明確的判斷說明,由楊某和唐某兩人完全承擔並不合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