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都知道大麻這種植物在我國一向都是被禁止的,它常常和罌粟等毒品植物被人們所知,它們所制的毒品危害了許多人民更有甚者家破人亡,在我國大麻是非法種植的,種植五百株以上會被判處五年以下的有期徒刑,這也從側面反映了它的危害性。但是有這麼一個國家,他是世界上第二個公然頒佈種植大麻合法化並且允許人們正常銷售使用他就是加拿大。
加拿大在18年十月正式宣佈大麻合法化,他們新法規定加拿大的成年人都可以在官方管理的零售處正常購買大麻、大麻油、大麻種子等,並且在公共場合還可以攜帶三十克的幹大麻,新法規定每戶人家都可以種植大麻但最多四顆,家家戶戶種大麻這對於我們國家來說是完全不可想象的。新法還規定只有成年人才可以正常購買大麻,而十八歲以下的人們購買吸食大麻仍屬於違法行為,同時他們當局規定禁止吸食大麻之後開車,這跟我國的酒後不開車非常相像。
其實在早年大麻在加拿大並沒有這麼盛行,那時的人們也能深刻了解到吸食大麻的危害,它不僅會影響人們的腦部發育功能,對人們的記憶力等都有一定程度上的危害,並且長期吸食大麻還會危害人們的腎臟功能,精神健康而且最可怕的是它容易讓人產生深深的依賴性很多人從開始吸食那刻起就再也戒不掉了。在1923年也被加拿大政府明確列為禁止使用的藥物,到那時到了二十世紀中後期,大麻作為人們平時休閒娛樂的廣泛使用品,成為了人們擺脫日常生活壓力的一種新型方式,這使得它在人群中迅速的流行開來,很多年輕男女甚至為了追求刺激日日夜夜與大麻為伍。
那時的加拿大男女受到西方主流思想的影響,她們希望透過大麻這種藥物來提高人們的休養境界,這在我們現在看來是不可思議的,而當時大麻也被賦予了特殊的意義,很多人開始利用大麻來推動新的生活方式改變人們的價值觀,甚至吸食大麻還被賦予了突破封建新思想的特殊意義。而那些與大麻相關的利益集團也開始引導輿論分向轉變人們對大麻的“毒害”看法。
於是,越來越多的民眾開始呼籲人們對大麻不應該禁止要求政府開始法律改革,解除禁止大麻的立案。2001年之後加拿大政府終於承認了大麻作為加拿大藥物使用的合法性,而他們的參議院則更進一步認為法律不應該限制大麻,甚至對其進行出口貿易。而加拿大適宜的氣候為種植大麻更是提供了一方沃土,這就使得加拿大出現了幾乎超過一半的人們吸食過大麻的現象,導致最終在18年十月加拿大出新規宣佈大麻合法化,人們奔走相告這個“好訊息”蒙特利爾的人群開始相擁購買令自己滿意的大麻,從此加拿大也成了被大麻正式佔領的國度。
而加拿大大麻合法也給我國帶來了一些影響,眾所周知我國禁毒力度在世界上都是非常大的,我國很多去加拿大出國留學生稍有不慎很容易沾染上這種惡習,給我國禁毒帶來阻力,不知道大家對於加拿大宣佈大麻合法這一政策是如何看待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