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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歲那年的波拉德,因為父親去世,母親因為常年的家庭暴力而患有精神問題,她被送入到了慈善機構,等到時機合適後再予以送回。

在美國,家庭暴力會使公益援助機構介入到家庭中,從而保障未成年人的權力。

但被送入到慈善機構撫養的波拉德沒有想到,自己好不容易逃離了充滿暴力陰影的家庭,卻轉瞬就跌入到了另外一個深淵之中。

“不幸的是,我沒有得到應該在那家機構裡得到的幫助,我反而淪為了照顧我的社工的獵物。”

“他29歲,我卻只有14歲。”

“而且他對我還擁有‘權力’。”

波拉德被照顧她的社工強姦了...

但匪夷所思的一幕出現了,醜聞被壓下,波拉德在離開慈善機構後,無力照顧自己,母親的精神問題又愈演愈烈,在眾多的壓力下,她無奈的跟大她16歲的強暴者結婚了。

在結婚之後,社工並不滿意為了逃避罪責而帶來的這樁“強迫結婚”,對她施加了大量的家庭暴力...

但結婚之時的波拉德只有16歲,不是成年人所以無法尋求反家庭暴力機構的幫助,她甚至沒法獨立尋求醫療幫助。

她的丈夫在意識到她毫無辦法之後,越發有恃無恐,以至於就連鄰居都看不下去,幫她向警察求助。

但正如波拉德跟她的丈夫結婚後,讓他避免了強姦罪的牢獄之災,當警察試圖以“兒童保護服務”為波拉德提供支援的時候,兩人的婚姻關係,根據肯塔基州的法律,卻也只能讓警察徒勞無功。

2000年到2015年,美國有248000名未成年與人結婚,其中大部分都是女孩。而童婚行為之所以在全美的泛濫,是因為美國有46個州對“童婚”予以了合法地位,其中甚至有20個州不要求最低結婚年齡。

童婚的存在也讓家庭暴力、強姦犯罪有了“法定例外”的漏洞可鑽——美國聯邦法律並不允許對未成年施加“性虐待”,並且規定詳細“明知對方年齡在12到16歲之間,並且比犯罪者年輕至少四歲。”則不管對方意願是否同意,都屬於“法定強姦”,但如果“從事性行為者當時已經結婚”則允許辯護。

這樣的漏洞,就導致了不少灰色婚姻。

事實上,波拉德在成年逃出了噩夢般的婚姻過後,在調查了家族歷史後,她才發現自己的遭遇並非例外——在母親家族的五代以內,一直存在著童婚的問題。

有一些是因為父母吸毒,從而導致“販賣童婚”,換取毒資。

有些則是因為貧窮,早日出嫁女兒,能減輕家庭的負擔。

有的則純粹是父母對於外人不加防備,為了避免女兒在被強暴後“社會性死亡”,而不能不委曲求全,讓女兒跟對方結婚。

更多的,則是因為社會傳統。

15歲的阿什利·鄧肯(Ashley Duncan)興高采烈的完成了高中升學儀式,嶄新與豐富多彩的高一生活,似乎正向她走來。

啦啦隊裡的爭奇鬥豔,橄欖球隊裡的健美少年,籃球隊裡的長腿學長,甚至努力為考上大學而奮鬥...

一切都充滿了朝氣蓬勃的青春氣息。

但她沒想到的是,在這一天放學後,一切生活都改變了。

“快上車,你馬上就要結婚了!”阿什利的姑姑在看見她的時候,第一句話就讓她如被雷擊。

她依稀明白髮生了什麼,這可能跟她與男友非婚懷孕有關。

“如果你不跟你男朋友結婚,那麼他就將面臨牢獄之災。”

阿什利雖然未成年,但她的男友十八歲,並沒有比她大4歲以上,所以根據聯邦法律,阿什利的男友並不會因為跟她的性行為而入獄。

但在美國保守傳統的社群之中,尤其是基督教家庭,墮胎不僅是犯罪而且違背教義,而如果非婚生子,成為單親媽媽更是將在傳統白人的中產社群裡面臨“社會性死亡”——流言蜚語足夠摧毀一個少女和一個兒童的精神了。

但阿什利並不懂這一切,聯邦法律對她來說無疑是“半部天書”,對於家人的信任,和對男友因她入獄的焦慮跟害怕,讓她選擇接受了這一場婚姻。

“我夢想中的婚姻是黑色的婚紗、白色的燕尾服,這跟傳統的婚姻儀式很不一樣,但我希望不一樣。”

“當然最後我的婚姻儀式確實不太一樣,我穿著牛仔褲和連帽衫,就那樣匆忙的跟男友完成了婚姻儀式。”

結婚之後的阿什利,她的生活被徹底改變了,在入學時她還是阿什利·鄧肯,結婚之後她被冠以了夫姓,同學起先不太理解,在明白髮生了什麼之後,她則淪為了“負面話題人物”,她避免了“社會性死亡”,但卻最終沒逃脫輟學的命運。

而在結婚兩年後,阿什利生育了兩個孩子,並最終跟她的丈夫分居。

一直到彼時,她也才17歲,而她的丈夫也不過二十歲。

不管是阿什利還是波拉德,她們的命運不盡相同與悲慘,但至少在結婚時或者被強暴時,已經是青少年,不能完全歸於兒童的範疇,雖然這仍屬於世界通行意義上的“童婚”——未成年結婚。

這其實也是美國的一種進步,至少12歲以下的孩子鮮有再被逼入如此絕境的地步了。

雪梨的第一任丈夫是教堂的執事,他們的第一次性行為發生在雪梨10歲那年——那是四十八年前。

“我被他強姦了,當時我什麼也不懂,只是覺得這行為不太對勁兒。”

“記得當時我剛上小學五年級,那一天我回家後還不得不清洗了自己的內褲。”

雪梨的父母很快發現了不對勁,但近半個世紀前的美國,遠比今天保守太多,雪梨的父母逼迫雪梨跟教堂的執事結婚。

11歲時,已經非婚誕生一子的雪梨,跟當時20歲的教堂執事在教堂中完成了婚禮。

在這段長達七年的“童婚”之中,雪梨跟她的丈夫一共生育了六個孩子。

17歲,離異,六個兒女的母親。

59歲的雪梨至今回想起來,也都覺得這太荒唐了。

美國的“墮胎運動”之所以一直受到大量女性的力挺,正是因為“非婚生子”對於女性來說,不僅意味著巨大的生活壓力,更有著強烈的“毀滅性影響”——以上三個案例中的女性,在生兒育女後都輟學了,人生被徹底改變。

而“合法童婚”的存在,更是讓無數“幼奸者”逃脫了法律的制裁,而“強迫婚姻”註定了大部分類似婚姻不可能和美,多讓已經被蹂躪了一次的女性,陷入到了更長久的家庭暴力的噩夢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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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本作者大大最好的一本小說,劇情讓人拍手叫好,連看三遍也不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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