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倪妮、劉詩詩主演的《流金歲月》,我去看了亦舒的原著。

作為一個職業讀書人,讀書是我的主業,我有點沒辦法忍受將來電視劇上線的時候,我還沒讀過原著。

何況這部小說是亦舒的重要代表作之一。亦舒是一個創作力旺盛,高產得像水龍頭一樣的作家,據說書已經出到第300本了,但是好多亦舒的書迷都說《流金歲月》是她們最愛的作品。所以我是一定不能錯過的。

《流金歲月》像亦舒所有的書一樣,金句迭出、情節輕巧不復雜,讀起來非常輕鬆愉快。

這部小說講的是蔣南孫、朱鎖鎖這一對閨蜜的故事,兩個都生得極美,朱鎖鎖明豔張揚,恃靚行兇,走的是充滿爭議的撈女之路,蔣南孫美而不自知,從小就打定主意要經濟獨立,心志彌堅地走自立自強之路。

兩個女生選的是完全不一樣的人生之路,可是卻難得的沒有分道揚鑣,反而在各自的荒年和豐年互相取暖。

我的讀書文章分兩篇寫,今天這篇是朱鎖鎖篇。附上蔣南孫篇連結:《流金歲月》蔣南孫:每個女孩都想成為的女孩,每個女孩都想要的閨蜜

01

為什麼朱鎖鎖讓人討厭不起來?

上一篇寫蔣南孫,我寫了很多溢美之詞,但是講老實話,這本小說裡朱鎖鎖是更有魅力、更鮮活的那個。

我讀著讀著就問自己,為什麼我不僅不討厭朱鎖鎖,反而有點欣賞她呢?

在崇尚女性獨立,崇尚公平的年代,像朱鎖鎖這樣憑著美貌和性別優勢,把男人當捷徑的女人,我通常不想誇讚,因為我對這樣的人生選擇非常不認可。

她是非常有爭議的,在書裡就為許多人所不恥。

南孫的家人聽說朱鎖鎖在做舞女,讓南孫別和她來往,怕她把南孫帶壞。

南孫的老闆看南孫和鎖鎖很親密,說“你實在忠厚,堂堂正正大學生,有正當職業,卻念舊和這麼一個女子來往。這位朱鎖鎖小姐在社交界很有點名氣。她有個綽號叫朱騷貨,很多太太為她吃過苦,她是個做生意的女人,你可明白?”

南孫的前男友章安仁見到鎖鎖,一邊眼睛離不開她,感嘆鎖鎖是女人中的女人,一邊鄙夷:“一個年輕女人要弄錢,也不是什麼困難的事,況且她又長得那樣,又叫騷騷這樣的名字。”

她的風流韻事,也常常見諸報端,是街談巷議的談資。

可是朱鎖鎖,就是讓人心疼,讓人欣賞,讓人不忍心說她的不是。

首先,她情有可原。

她從8歲就開始寄養在舅舅舅媽家,父親定期寄錢來。

她還在讀中學,做海員的父親,因為找了後媽,突然就斷供了她的生活費,她欠了舅舅舅媽五六個月的生活費。

表哥喜歡她,舅媽有意無意地把她當兒媳婦對待,她不喜歡,她不想三年生兩個孩子,在舊樓裡過一輩子,可是因為欠著恩情和金錢,不好和人家撕破臉。所以她非常著急地搬出來。

能搬到哪裡呢?只能暫時搬到好朋友蔣南孫家。南孫家固然是非常老派,不介意親友借宿的,可是無親無故地住在人家家裡,主人不覺得什麼,客人一定非常不好意思。

所以想象一下她的處境,就明白為什麼她那麼急著出來工作,為什麼中學畢業南孫準備繼續讀書的時候,成績更好的鎖鎖卻說:“我要賺錢,許多許多錢”,因為她迫切地想要經濟獨立,迫切地想要還掉沉重的恩情。

她也不是沒試過好好工作,可是大學畢業的蔣南孫尚且被社會毒打,何況是中學畢業的鎖鎖呢。

第一份工作在日本公司,上司行為越界,她辭職,回來跟南孫說:“把我當下女無所謂,只要不帶色情成分。”

第二份工作是在電腦代理公司,午餐時間偷偷吃盒飯,盒飯放抽屜,有客人進來就推攏抽屜,擦擦嘴接待客人。

第三份工作,是一間時裝公司。

第四份工作,就到了來錢非常快的舞廳當舞女。

她極為美貌,所以捷徑是唾手可得的。一邊是做社畜,一邊是一條來錢快的捷徑,然後又有一顆非常著急想要賺錢還債的心,她會怎麼選呢?

南孫得知她在做舞女之後說:“無論什麼都需要付出代價,一個人,只能在彼時彼地,做出對她來說最好的選擇,或對或錯,無需對任何人剖白解釋。”

短短9個月的時間,鎖鎖換了三份工作,存夠了要還舅母的錢,她非常著急地要去找舅母:“我想見舅母,把錢還給她,再不還,快要雙倍償還”,她不想虧欠。

可是舅舅家卻搬走了,住了好多年的舊樓已經拆了:“沒想到她不擇手段想要離開的出生地,又勝利了一次,比她更早一步離開她。”

作為一個讀者,我不認可她的生活方式,但是我覺得自己沒有資格評判別人的選擇。

我有時候在想,那些站在岸上的人,有什麼資格對站在水裡冷的瑟瑟發抖的人指手畫腳呢。還是南孫的媽媽最通透,她和南孫說:

“各人有各人的路。”

“別問太多,她方便說自然會告訴你。”

鎖鎖後來終生無法擺脫那種被拋棄、失去庇護、寄人籬下所產生的強烈的不安全感。她說:“原來小時候受過內傷,終生不能痊癒。”

她所羨慕的,無非就是蔣南孫那樣與父母同住,正常而幸福的生活。

鎖鎖從蔣家搬走,南孫心疼她沒有一個可以回去的家,無依無靠,無著無落,大哭。蔣媽媽安慰到:

“你放心,那麼能幹的女孩子,相貌又好,會竄起來的。”

蔣媽媽這句話說對了。鎖鎖竄得太快了。

工作不到一年,就開上了日本跑車,成為有車階級,分期付款買了一套小小的精緻的公寓,有浴缸。

後來跟了大富豪李先生,不從李先生手裡接錢,但有內幕訊息,三年時間就在巴黎有了產業,在香港買上豪宅,排場大到連防盜鏈都是名牌,門口停著巨型房車,用著穿制服的司機。

然後是她的第二個好處,她對朋友很仗義。

鎖鎖愛錢,更多是出於不安全感,而不是出於愛慕虛榮,嫌貧愛富。

她飛快地往上竄,但和南孫還一如既往地做朋友,南孫忍不住說:“這樣飛黃騰達,一點不嫌棄老同學寒酸,我最最欣賞她這一點。”

蔣南孫沒工作,她給她提供工作,怕南孫多心,薪水出得並不比別家高,只是附帶免費住宿的優厚條件。

蔣家落難,蔣爸爸把老太太的棺材本都輸光了,蔣南孫的男友著急做切割,是鎖鎖出錢出力幫他們還掉了欠銀行的錢,把他們救回來。當年短暫收留的滴水之恩,如今湧泉相報。

平時的好衣服,拿巨型的紙袋裝著, 拿去給南孫挑。

世事變遷,她們始終還是當初留一樣髮型,背一樣書包的小閨蜜。

我欣賞她的第三點是,她身上有一種迷人的生命力。

一無所有,赤手空拳,稍微懦弱一點的人可能就屈服,不敢對生活有太多想法了,可她偏不,大聲她說“我不要三年生兩個孩子,在舊樓裡過一輩子”,那不是我想要的生活,我不會為了恩情而屈從這樣的生活,我要賺很多很多錢,我會盡快償還你們的恩情。

她說:“父母沒有給我什麼,一切都要看自己的了,不闖它一闖,豈非白活一場?”

後來嫁的謝家也破產了,明明已經在鬧離婚,她偏偏拿出自己的全部身家去不離不棄,再次變得一無所有,她依然不缺從頭再來的勇氣。她千金散盡卻說:“你想,我從什麼地方來,要是沒有離開過區家,也還不就是一無所有,畢竟吃過穿過花過,還有什麼遺憾?”

隨時會下雨的陰雨天,偏偏冒險開敞篷車。

喜歡穿黑衣服,像一隻蜘蛛精。有攝人心魄的美,只要她出現的場合,很少有人的目光能離開她。

看這段描寫:

“當夜她穿一條鮮紅絲絨低胸晚裝裙子,那件衣裳不知給什麼撐著,沒有帶子,殼子似的顫巍巍地站著,光著心驚肉跳,她胖了一點,胸位騎樓般突出,一到腰身卻驟然削攏,十分纖細,裙子繃緊,知到膝頭,黑色釘水鑽絲襪閃閃生光,配一雙九釐米高跟紅鞋兒。”

她出奇地美,總是裝扮得考究別緻,哪怕在家裡都沒有把她極高的鞋子脫下。

南孫是美而不自知,身上永遠帶著永恆的大三女生的氣質,而朱鎖鎖明豔張揚,像一株妖冶的曼陀羅。

所以我還挺期待倪妮的朱鎖鎖,倪妮有那種顛倒眾生的韻味。

02

角色後面有點崩壞

但我還是覺得這個角色後面有點崩壞。她後期的行為有點割裂。

首先,是在離婚的事情上。

她一直是很瀟灑很清醒的,她可是說過“我早已學會不為任何人做任何事,為人家做事,遲早要後悔的,我只為自己”、“這社會是一個血淋淋的馬戲團,你若要生活好過,必須遊戲人間”的人,可是小謝要和她離婚,她卻非要拖著不離,僅僅因為拖著能讓他生活不愉快。蔣南孫勸她:“你拿腳踩他,生活就不能高飛,划得來嗎?你仔細想想”,她也不聽。

但我總覺得鎖鎖不是會在乎一句稱呼的人,否則也不會無所畏懼地走這條充滿爭議的社交名媛之路。

南孫看鎖鎖非常急著賺錢的樣子,忍不住說:“你那麼性急,一旦壞人趁虛而入,很容易墮落。”

鎖鎖反問“什麼叫墮落?”

南孫說:“做壞事。”

鎖鎖又問:“什麼是壞事?”

南孫說:“偷,搶,騙。”

鎖鎖說:“偷什麼?搶什麼?騙什麼?我來問你,你若偷姐姐的衣服穿,算不算壞?我若搶你的男朋友,又算不算壞?我同你故意去騙大人的歡心,以便達到一種目的,又算不算壞?不算很壞,是不是?不用受法律制裁,是不是?”

南孫答:“也是壞。”

鎖鎖賭氣說:“那好,我拭目看你這一生如何做完人。”

後來南孫被新來的女老師穿小鞋,鎖鎖也是給她出主意,讓她利用性別優勢和容貌優勢,讓女老師的男上司幫自己解決麻煩。

南孫事後內心受到巨大的衝擊,有非常重的道德負擔,可是這樣的事顯然鎖鎖是做慣了的,可見鎖鎖的道德觀念從來就比南孫要弱的多。

然後是,孩子的事。

鎖鎖自己說過的,她想要一個孩子。她一直渴慕一個家,可是真生了,她卻經常不著家,忙離婚的事,忙著救謝家,把孩子丟給南孫,以致於後來孩子都不太認識她。

有個細節讓我特別心疼那個孩子,南孫要上班,她就每天拿個小板凳坐在門口等南孫下班。

再然後是,鎖鎖東山再起失敗的事。

她找到一個投資人,張羅策劃了一家店,人家卻揹著她開業了,投資人把這家店當做禮物送給一個更年輕的女孩,似乎想說明“以色侍人,色衰則愛馳”的道理。

鎖鎖整個人似乎都塌下去了,然後匆匆找了個ABC移民澳洲去了。

這還是那個無所畏懼、百折不撓、充滿生命力的鎖鎖嗎?

所以鎖鎖這個角色後期,我不太喜歡。

最後我還有一個特別的想法:我懷疑亦舒這本書的靈感來自張愛玲的《小團圓》,蔣南孫可不就是職業女性“三姑”,朱鎖鎖可不就是輾轉於不同男人之間的“母親”,隨著年齡增長,美貌衰退,身邊男人的質量一直在下降。

《流金歲月》是三姑和母親故事的少女時代版和香港現代版啊。

不知道為啥,我想到這一點的時候,像撿到錢一樣開心,哈哈,這可能就是閱讀最隱秘的那種快樂。

書還是親自讀的好,別人的終究是二手的

- The End-

作者簡介:

李小墨

我相信,一個人的閱讀史,往往就是他的思想成長史和能力發育史。

我們一起讀書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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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評論
  • 3本作者大大最好的一本小說,劇情讓人拍手叫好,連看三遍也不膩
  • 私聊了朋友圈裡炫富的老同學,隨後發生的事萬萬沒想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