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鹽城市的一個13歲男孩邵某,與37歲的母親發生激烈衝突。母親不滿兒子玩手機遊戲,伸手去搶,兒子一氣之下將手機摔在地上。母親彎腰撿手機正要站起來,兒子從廚房拿出一把菜刀用力砍下。
四川眉山東坡區,13歲少年劉某某因家庭瑣事將36歲母親卓某殺害。弒母原因不詳,警方正在進一步調查。
蘇北某縣的一家服裝店老闆楊燕,13歲兒子王曉(化名)因不服楊燕管教,雙方發生激烈衝突,致楊燕身亡。
湖南沅江12歲的少年吳某,在家吸菸被母親發現。震怒之下的母親用皮帶抽打了兒子,吳某心生怨恨,當即進廚房拿了一把刀,將母親砍死。
現在的孩子,無論是在身體方面,還是心理方面普遍早熟。已經年滿十二週歲的孩子,完全應當能夠意識到故意殺人是一件違法的事、是一種極其惡劣的行為。
近年來,低齡未成年人惡性犯罪時有發生,一件件一宗宗,讓人覺得相當觸目驚心。
根據修改前的刑法規定,未滿14週歲的未成年人,犯下重罪的“小惡魔”們,無需承擔刑事責任。
有的孩子犯罪後,因未到刑事責任年齡免於刑罰逍遙法外。一段時間過後,更令人痛心的事發生了,這些孩子多年後居然再度犯案,且手法更加殘暴……
當今的網路發達,許多孩子可以從網路上,接觸到許多良好的或者不良的資訊,都會對他們的身心造成很大的影響。
一個年滿十二週歲的未成年人,如果故意殺人,我們沒有理由去認為他是無知的、無意識的、不知道自己行為的性質的。
一部分年滿十二週歲、未滿十四周歲的未成年人,正是因為清楚地瞭解無需承擔刑事責任這一點,對於自己將要承擔的後果無所畏懼,因此在犯罪的道路上越走越遠。
低齡未成年人嚴重犯罪問題,社會關注,如何做到不枉不縱,精準懲治?預防未成年人犯罪,不僅是法律問題,更是社會問題。
民之所呼,法之所向。如今12至14週歲未成年人故意殺人等犯罪,將不再是刑事“免責人群”。
2020年12月26日,全國人大常委會會議,表決透過刑法修正案(十一),對刑事責任年齡相關規定作出調整。
刑法修正案(十一)對此作出重大修改,對法定最低刑事責任年齡作個別下調。規定12週歲以上低齡未成年人實施以下犯罪行為,應當負刑事責任。
因不滿法定刑事責任年齡,不予刑事處罰的“問題孩子”,經專門教育指導委員會評估同意,教育行政部門會同公安機關可以決定對其進行專門矯治教育。
降低負刑法責任的年齡,正是告訴那些想要低齡犯法的人,法律不會再寬容他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