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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在紅花湖徒步,就有老鄉說他想投資成立一家律師事務所,問我能否推薦幾名律師給他。我說你出資找來幾名律師,當然可以成立一家你實際控制的律師事務所。只是這樣的律師事務所最多能夠“做大”卻難以“做強”,因為“差錢”的年青律師業務能力不夠強,業務能力夠強的資深律師“不差錢”,他們如何願意長期幫你“打工”?律師在案源不足、地位不高時,也許會選擇依附資本。但只要他們走向成熟後,必然會選擇“走自己的路”。當然,如果你有足夠的財力與人脈資源那就當別論。

江平教授反對資本介入律師行業,認為這會讓律師從自由職業者淪為純粹僱員。我的老朋友林叔權律師則認為資本介入律師行業已經成為客觀事實,只要律師行業走商業化道路必然會引起資本介入。江平教授對資本入侵律師行業的警惕,林叔權律師對資本入侵律師行業的現實描述,都說明中國的律師行業已經面臨著被資本侵蝕的客觀現實。

律師行業在任何發達國家與地區都不屬於商業,我國立法更是把律師提供法律服務的職業人員,明確律師只能成立律師事務所開展工作,律師事務所接受司法行政部門監督管理。當然,只要律師行業有利益存在,資本就不會放棄律師行業,畢竟資本是逐利的。

我那位老鄉的財力與人脈資源有限,只能成立一家中小型律師事務所。但那些財力與人脈資源豐富的“資本家”,則完全有能力與律師合作成立一家大型律師事務所,甚至把“分店”開遍全國。只要有盈利空間,資本家完全可以把律師事務所當成企業來投資,找懂行的管理人擔任律師事務所主任或執行主任做“操盤手”,成立專門的市場營銷部門、技術研發部門與品牌文宣部門。至於優質律師,資本家也完全可以透過“獵頭”到各家律師事務所“挖掘”骨幹律師,尤其是那些有能力但缺案源或者不受待見的“少壯派”。

普通律師無論是在普通律師事務所還是在資本掌控的公司型律師事務所,都是要求有一個施展自己才華的平臺。如果資本侵入律師行業後能夠給律師提供充足的案源、響亮的平臺、完備的服務,經受得住資本誘惑的律師畢竟是少數。資本不能俘獲的優質律師只能是極少數,絕大部分的優質律師不會把律師職業看成事業而是看成一份工作甚至謀生手段,這就使得傳統的律師事務所在資本入侵後要麼“跟著走”接受資本的“合營”,要麼“另謀出路”堅持自己的品牌建設,否則就只能被吞併甚至被淘汰。

京城大所來各地成立分所都嚴重衝擊了這些城市的中小型律師事務所,那麼資本加持的律師事務所一旦針對性“落地開花”,對中小型律師事務所甚至大型律師事務所都是災難。再強的律師事務所也是依靠幾十位甚至十幾位乃至幾位核心律師保持競爭力的,一旦這些核心律師接受資本的橄欖枝,這些律師事務所如何繼續存在?資本竟然是逐利的,那麼資本必然窮盡各種手段去“挖走”競爭對手的核心律師甚至吸納競爭對手的先進經驗,並且可以打破傳統律師事務所“薪火相傳”的內部發展模式,走“五湖四海”發展道路。

資本侵入律師行業,對於業務能力強的律師是一場機遇,資本崇尚的優勝劣汰中必然出現“馬太效應”即越能給資本帶來利益的律師越能獲得資本支援。資本侵入律師行業,對於業務能力不足的律師尤其是缺乏一技之長難以給資本帶來利益的普通律師則是災難,他們很容易淪為“法律民工”。

如果說資本對優質律師會以禮相待甚至給予“技術股份”,那麼對普通律師則必然是赤裸裸的盤剝。這對於律師行業的健康發展不能不說是一種災難,“適者生存”意味著資本控制的律師事務所不會有普通律師事務所那種溫情脈脈。資本眼中沒有“山頭”沒有“徒子徒孫”只有利益,資本自由競爭後必然走向壟斷,律師行業一旦被資本控制就可能是目前電商行業的再版。

資本侵入律師行業,對有能力的優質律師而言是機遇,對絕大部分普通律師而言則是災難。律師屬於國家強制引導規範的行業,資本的侵入也是對國家規範功能的稀釋,政策上很難真正放開。那些希望資本控制律師事務所的商家,可以成立中小型律師事務所“玩一下”,但大型律師事務所很容易牴觸國家政策,也需要謹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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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本作者大大最好的一本小說,劇情讓人拍手叫好,連看三遍也不膩
  • 受阿奇的啟發,梅根·馬克爾和哈里王子,做出了最甜蜜的舉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