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1593字,預計閱讀時長1.5分鐘。
婚姻生活中,常常會遇到這樣一種情況,伴侶一切都好,唯獨有某某一個缺點,讓夫妻感情難以為繼。
其實這樣的情況也是難免的,畢竟金無赤足、人無完人。
但是,當伴侶的某項缺點已然危及到夫妻感情將要破裂時,那我們就需要從本質上看這一個缺點了。
先請大家看看下面這份離婚糾紛案例吧,書寫君將用這個案例為大家分析,夫妻感情與人性的缺點。
打小工養家的妻子;好逸惡勞,酗酒貪杯的丈夫(書寫君對其中涉及的姓名、具體地址、日期等資訊進行了處理,其中拗口的句段進行口語化調整,便於大家閱讀)
原告:女,住甘肅省武威市。
被告:男,住甘肅省武威市。
原告(女方)與被告(男方)離婚糾紛一案,法院立案後,依法適用簡易程式進行了審理。
原告(女方)向法院提出訴訟請求:
1.依法判決原、被告離婚;
2.婚生長子由被告(男方)撫養,婚生次子由原告(女方)撫養,互不支付撫養費;
3.婚續期間無共同財產和共同債務;
4.訴訟費由被告(男方)承擔。
原告(女方)陳述的事實和理由:
原、被告系自由戀愛,於2007年xx月xx登記結婚。2007年xx月xx日生育長子,2017年xx月xx日生育次子。
婚後被告(男方)不務正業、酗酒,不思進取,一家人的生活全靠原告(女方)做小工支撐。
尤其是被告(男方)喝酒後折磨原告(女方),偶爾打罵,主要是實施家庭冷暴力。
原告(女方)曾於2014年左右起訴過離婚,當時透過別人的勸說和被告的保證,以及為了孩子,原告又撤回了起訴,希望被告(男方)能改過自新,但被告依然我行我素,無家庭責任感。
原告(女方)既要照看孩子,又要打工掙錢,為此原告做過很多工作,但被告(男方)熟視無睹,原告如果說被告,被告父母還要罵原告。
於是,原告(女方)帶著小兒子於2020年5月離家,在外租房居住,被告(男方)也沒有管過原告和孩子。
綜上所述,被告(男方)好逸惡勞、酗酒成性以及實施家庭冷暴力,導致原、被告感情完全破裂,為了孩子健康成長和原告的人身自由,原告再次訴至法院,望判如所請。
法院審理及調解本案在審理過程中,經法院主持調解,當事人自願達成如下協議:
一、原告和被告自願和好;
二、原告(女方)願意給被告(男方)半年時間,若半年後被告仍不能改變或原告再次起訴離婚,被告則無條件同意離婚。
上述協議,不違反法律規定,法院予以確認。
案件受理費100元,減半收取計50元,由原告(女方)負擔。
本調解書經各方當事人簽收後,即具有法律效力。
書寫君的兩板斧情感解讀對於案例上的調解結果,如果僅從字面內容上看,書寫君對這段婚姻的未來並不看好,最主要的原因就是對男方承諾的改變,沒有信心。
案例中女方曾起訴過一次,也是透過調解而和好。其中可以看出,女方為了孩子,或者對這個男人多少還有一些感情。
可是第一次對震懾都沒有起到任何效果,還能期待第二次的效果嗎?
從本質上看,男方對自己缺點的不改變,就是對女方的愛太淺。而不願意離婚,或者只是因為其他條件的限制罷了。
對此,書寫軍準備了兩板斧,為大家分析下,夫妻感情與人性缺陷的關係。
第一板斧:人性固有缺陷。
對於人性,正文文中開頭講的,“金無赤足、人無完人。”想要奢求自己的伴侶是完美無缺的人,那自己必然會活在一輩子糾結之中。
案例中男方的缺點很明顯,用女方的話來形容,就是,“好逸惡勞、酗酒成性。”
那是不是就能證明女方沒有缺點呢?顯然也不是,女方在感情上的懦弱、對丈夫的縱容不也是一份人性的缺陷嗎?
第二辦法:愛可壓抑缺陷。
既然每個人的性格都有缺陷,那是不是意味著所有夫妻感情都無法長久呢?
這一點顯然也是不對的。
試想一下,案例中男女,透過自由戀愛而結婚,可見之前是對彼此有著感情的。那麼為什麼戀愛時沒能發現男方的缺點,直到戀愛之後才發現呢?
原因很簡單,就是因為在戀愛時,彼此都會隱藏、或者是壓抑自己的缺陷。
為什麼?就是因為愛!
因為愛,有許多丈夫戒掉了煙;因為愛,有許多妻子少逛了街。
而案例中男方隨著婚姻時間的增加,開始肆無忌憚去暴露自己的缺點,從本質上講就是對女方的愛越來越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