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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訊 “他不跟我在一起過日子,我也不讓其他人得到他。”今年5月5 日晚上,在廬江縣萬山鎮一處民房裡,因丈夫出軌,欲與妻子離婚,妻子酒後用水果刀將丈夫捅刺致死。一組證人證言顯示,案發當天上午,丈夫在外面與別人開過房。近日,合肥市中院公開審理了此案,妻子王芬被控故意殺人罪。

  懷疑丈夫有了別的女人

  王芬與丈夫阿松都是肥西人。王芬今年49 歲,比丈夫大一歲,兩人育有兩個女兒。據王芬回憶,從四五年前開始,丈夫提出離婚,兩人也經常發生爭吵。王芬還發現了一些異常,丈夫經常半夜在手機上聊天,常常一個人出門,也不接她電話。王芬懷疑丈夫是在外面養了別的女人。

  今年4 月,阿松在廬江縣承包了一處工程。王芬來到工地,和丈夫一起租住在萬山鎮一處民房,為工人們做飯。5 月5 日上午,阿松出門去了。王芬發現後,給阿松打電話、發影片,阿松均沒有接聽。王芬十分生氣,認為阿松肯定又是出去找那個女人。“以前我跟他窮日子在一起,現在日子好了,就想甩掉我,其他人也別想得到他。”王芬跑到超市購買了一把水果刀,“就想把他搞死。”

  酒後爭吵連捅丈夫數刀

  5 月5 日晚上,阿松回來吃飯,王芬在飯桌上喝了酒,並拿起酒,要敬阿松,但阿松不喝,說“沒意思”。這一句話,又惹惱了王芬。王芬指著阿松質問:“你什麼意思?跟其他人有意思,跟我就沒意思了?”兩人發生爭吵,阿松將王芬推倒在地,現場工友將兩人拉開。王芬起身,讓阿松回房間談一談。二人回到房間,阿松平躺到在床上,閉著眼睛,稱和王芬過沒有意思,很累,要和她拜拜,並再次提出離婚。

  王芬開始數落阿松:“以前過日子沒有錢,你讓我去孃家借,現在日子好過一點,就說過不到一塊去了。”王芬怒火中燒,拿起了下午買的水果刀,來到床邊,又問了一句:“你到底是不是不想過日子了?”阿松仍說要離婚,不想過。這一句話,似乎堅定了王芬的想法。趁阿松閉著眼睛,王芬拿刀對著阿松的脖子連捅了兩刀。阿松在驚嚇中拼命掙扎,推倒了王芬,然後向門口走去,但沒走幾步,只說了一句“不行了”,便倒在了地上。王芬說:“這是你自找的,你無情,別怪我無義。”說完,王芬跟了上去,又朝阿松的脖子捅了一刀。

  隨後,王芬開啟門,呼喊工友報警。工友見狀,準備搶救阿松,但王芬卻說:“不要救他!”隨後到院子裡清洗了手上的鮮血。很快,警方趕到現場,將王芬控制住。一身酒氣的王芬,還被警方帶去輸液醒酒。

  案發當天丈夫與人開房

  近日,該案在合肥中院公開開庭審理。檢方指控,因阿松出軌,王芬懷恨在心,提前購買水果刀藏匿,案發當晚,兩人再次就是否出軌、離婚等問題發生爭吵,王芬隨即拿刀向阿松頸部捅刺數刀,致其搶救無效死亡。

  在庭上,王芬否認了此前在公安機關的部分供述。王芬稱,水果刀是丈夫為了吃水果,讓她購買的。王芬還提出,兩人回到臥室後,是因為爭吵中,阿鬆動手打了自己,又拔腿要走,她才把他拉回來,並拿刀捅刺了他。“當時給他打急了,捅了什麼位置也記不清了。”王芬稱,自己當晚酒喝多了,起初拿刀是為了嚇唬嚇唬他。

  檢方提供的一組證人證言顯示,阿松確有出軌行為,他與一女子保持著不正當男女關係,並陸續給該女子轉了3 萬多元錢。甚至在案發當天上午,兩人還在廬江一家酒店內開房,發生了性關係。檢方認為,王芬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應當以故意殺人罪追究刑事責任,且不構成自首。雖然王芬當場讓工人報警,但隨後又翻供,不能如實供述犯罪事實。不過,阿松在婚姻存續期間,與他人保持不正當男女關係,侵犯了王芬的合法權益,存在刑法意義上的過錯,可對王芬從輕處罰,而王芬也取得了包括婆婆在內的近親屬諒解,酌情可從輕處罰。

  王芬與其辯護人則認為,構成自首。其辯護人稱,該案系內部矛盾激化引起,王芬系初犯,希望在有期徒刑內判處刑罰。王芬最後陳述時稱,自己站在這裡,十分後悔。請求法庭從寬處理,好早日回家照顧女兒、照顧婆婆。

  該案將擇期宣判。(文中人物均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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