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加拿大,透過假結婚而獲取加拿大身份的案例每年都會有一大批,不排除有一部分人確實僥倖逃脫了移民局的追查,但是,也有相當一部分人可就沒那麼幸運了。
加拿大移民部內部資料顯示,在2019年,移民局官員共拒絕了1700多份配偶移民申請,這些都是可能存在欺詐而被駁回。
據瞭解,從2015年開始,約有2000餘名中國公民因為假結婚被拒之門外。2017年的拒籤率甚至達到了10%,資料令人咂舌,不過透過這種方式的申請似乎再減少,這是因為合適的另一半越來越難找,而且也有了更便捷的途徑去申請加拿大身份。
不過,單說假結婚這種方式,一些移民顧問透露,在加拿大本地結婚市場,假結婚的價格超過40000加幣,甚至還要更多。而且有個奇怪的現象,中國女子嫁給加拿大男子後,團聚移民的成功率較高,而中國男子娶加拿大妻子後,移民成功的機率較低。
一般來說,中國公民申請婚姻移民失敗,主要有三個原因。
1、外籍配偶在境內遞交申請時無合法身份,或沒獲得擔保。
2、移民申請的擔保人並非被擔保人的配偶或伴侶。
3、結婚目的不純。雙方不是真心相愛,而是為了讓一方獲得加拿大身份而成婚。
而第三種,就是通常所說的假結婚,說實話,要辨別“雙方不是真心相愛”其實挺難得,但經過嚴格專業的訓練後的加拿大移民部,列出了十項辨別假結婚的標準:
1.合照裡通常只有夫妻二人,鮮有家人朋友
2.夫妻合照沒有接吻等親密動作
3.合照在照相館拍攝,所穿衣服在多張照片中出現
4.沒有鑽戒
5.沒有度蜜月
6.結婚儀式簡單,多為私人派對
7.婚宴不在餐廳舉辦,餐後沒有其他活動
8.申請人若是大學生,通常一畢業就結婚
9.夫妻二人族裔背景非常不同
10.夫妻二人年齡相差超過10歲以上
被遣返後並非毫無機會
是不是被判定假結婚,並下達遣返令之後就沒有機會了呢?答案並不是,加拿大雖然崇尚法律,但更注重人道主義。
舉個例子,2003年曾有一名中國學生持學生簽證來到加拿大,2008年與一名加拿大人結婚,並由其配偶擔保了移民,但之後移民部認為雙方為假結婚,拒絕其配偶擔保。當事人也因為向移民部提供虛假陳述,於2010年被下達遞解令。也是在同一年,當事人與現任妻子開始一段新關係。兩人2011年4月同居,孩子於2011年12月在加拿大出生。
當事人基於加拿大家庭團聚的原則,申請延緩遞解。他的兒子可能面對長時間與父親分離兩地,並因此遭受痛苦。他要求遞解令可推延至其配偶擔保移民審批結果下達之後,以便可以保持其現在家庭的完整,特別是在妻子外出工作時,他可以繼續承擔照顧幼子的責任。最終該男子戰勝了邊境局的控訴,贏得了法官的支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