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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讀:在香港特區政府堅持不懈的努力下,《禁蒙面法》合憲,反對派的挑釁最終以失敗告終。

香港終審法院判《禁蒙面法》合憲

近日,香港特區政府和反對派之間的一場鬥爭,終於以特區政府的勝利告終。從去年十月起,針對《禁蒙面法》是否合法,特區政府接連向法院提出上訴,最終使“集會時禁止參與者蒙面”合法化。

從去年“修例風波”開始,香港出現了眾多黑色暴力蒙面人,在掩飾真實身份的情況下,他們肆無忌憚地打砸店鋪、攻擊市民和警察,特區政府為了平息暴亂,緊急訂立了《禁蒙面法》,給蒙面暴力有力的一擊,而反對派立法會議員毫不例外地提出了反對,一場博弈就此拉開序幕。

反對派的醜惡面具最終被扯下

《禁蒙面法》剛出臺,“亂港”議員就提出司法覆核,很快,法院也表示了支援,判定《禁蒙面法》不具法律效力,因為禁止蒙面損害了個人利益。

初審時,審判的大法官分別是周家明和林雲浩。林雲浩雖說是名廣受好評的法官,然而他在這次審判中話語權不大,周家明是終審法院首席大法官馬道立突然安排空降此案的法官,他的介入顯然是有指向性的。

並且有爆料說,在判決前夕,周家明曾秘密會見了“亂港四人幫”的一員,李柱銘。周家明與李柱銘的關係並非一般,周家明在港大學習期間還做過李柱銘的暑期助理,據說後來還成為了他的“徒弟”,所以面對初審的結果,我們並不感到意外。

不過特區政府堅持不懈,今年又向高等法院上訴,然而結果並不令人滿意,隨後特區政府繼續上訴香港終審法院,最終使遊行集會禁止蒙面合憲。我們都看到了,蒙面的暴力示威者濫用匿名身份逃避警方的調查,給香港的治安埋下隱患,然而反對派卻從個人利益角度出發,試圖為暴力披上合法的外衣。終審法院指出,社會利益高於個人利益,蒙面的限制也是為了避免和平的公眾集結變成暴力。這起案件的判決結果著實給了反對派一次有效的反擊。

自此,香港街頭的暴力被摘下黑色面具,反對派醜惡面具也被撕下,凡是香港特區政府提出的施政措施,他們都會找各種理由反對,而這一次,香港司法最終站在了特區政府一邊,反對派不能再用“法律的保護傘”非法集結暴力了。

文丨常樂 校丨竹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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