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的故事繼續,今天要發表是關於人類歧視和森林法則的關係。
森林法則由一位生於18世紀的英國作家約瑟夫·魯德亞德·吉卜林(Joseph Rudyard Kipling)在1894年的兒童故事《叢林之書》(The Jungle Book)中描寫印度的森林故事時提出的。
而對於森林法則其定義如下:
是森林中大自然世界執行著的一種法則,即“弱肉強食”,弱者被自然規律淘汰,強者生存、繁衍、進化。
在此之前我想問一下各位,所有的國家都是存在歧視的嗎?
人是一種動物,同樣,弱肉強食的法則也是適合每一個人的,因為人不可能離開生物圈存在。
我們來假象一個問題,如果黑人的科技和軍事力量比白人,黃種人強的話,那麼他們是否會歧視黃種人,白人等?
黑人並不反對歧視,只是反對自己被歧視,。
歧視一直存在,本地人會歧視外地人,企業中會存在向上爬的人,這些也會有競爭,既然有競爭就會出現森林法則,難免就會出現歧視行為。
強者願意平等尊重的態度對待弱者,並不是說強者歧視弱者,而是仁慈和寬厚。
落後就要捱打,想一想抗日戰爭,想一想八國聯軍侵華戰爭,想一想世界大戰等,哪一個不是符合森林法則的。
單一份理論有點脫離實際,但是理論並不是現實。當真正的現實問題擺在眼前,我們就會發現,歧視一直存在。
作為人的我們如果忘記了森林法則,就會付出慘重的代價,包括亡國。
我不歧視膚色,我歧視的是人的行為。
這是我的態度!
沒必要以身為哪個家族,哪個種族,哪個國家為榮,都是人,每個國家都會或多或少的存在歧視行為,不可能完全消失,如果消失不存在了,那麼森林法則也沒有存在的必要了。
只不過西方國家比較“沉得住”,有“魄力”。
好了,今天的分享就到這裡了,非常感謝你的觀看,這裡是薇月頻道,專注故事分享,見解分享,人生指導。我們有緣再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