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1月23日18時許,吉林市公安局船營分局接到群眾報警稱,長春路一娛樂場所內發生盜竊案件,受害人丟失貂皮大衣1件和手機2部。接到報案後,船營分局迅速組織警力展開偵查。
吉林市公安局船營分局北山派出所民警 王忠林:
調取了當時舞廳的監控,和周圍的所有治安監控,發現該犯罪嫌疑人乘坐了一輛計程車。
吉林市公安局船營分局北山派出所民警 王忠林:
我們又透過偵查手段,與計程車司機聯絡後,發現該人有可能落腳在馮家屯。
經進一步調查,民警瞭解到犯罪嫌疑人是案發娛樂場所的常客,無固定收入和住所。對此,民警推測該人作案後很有可能逃竄至其它娛樂場所,於是立即對周邊娛樂場所開展清查。民警僅用了一個小時的時間,在案發當天19時許,就將正在一網咖上網的犯罪嫌疑人王某抓獲。
吉林市公安局船營分局北山派出所民警 王忠林:
他有長期的盜竊前科,可以說是以盜竊為生,他也供述了來到吉林市的主要目的就是為了盜竊一些財物,好準備回家過年。
目前,犯罪嫌疑人王某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審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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