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近年來,香港黑暴事件頻出,在這些“港獨”活動背後,潛藏著大量“黑金”的流動。為了支援“前線”的“手足”,“港獨”分子們建立了一個專門資助違法示威者的基金,這就是“612人道支援基金”。
“612基金”罪惡史在香港開設支援違法犯罪活動的銀行賬戶是犯法的,因此“612基金”建立至今都沒有自己的銀行賬戶,更沒有遭到任何金融機構管轄。為了給“港獨”活動提供充足的資金支援,“612基金”一直採取眾籌的模式,騙取未知全貌的市民們的金錢。
自香港國安法推進以來,港府對止暴制亂行動採取了雷霆手段,大大震懾了隱藏在暗中的“亂港”分子們,也使他們的罪行公之於眾。暴亂逐漸失去了民心,“612基金”的資金來源也日漸匱乏,他們不得不於近期召開“釋出會”,造謠港府對他們進行了不正當的打壓,向公眾掩蓋其“洗黑錢”事實的同時,繼續賣慘,並希望市民以“月捐”的方式繼續滿足他們的野心。
事實上,“612基金”雖然迄今為止接收了高達1.7億港幣的捐款,但既沒有自己的公司,也沒有地址。其釋出的賬目也僅僅表面性地提及一下資金用處,連資金流向的具體銀行賬戶都未曾表明,這麼缺乏可信度的組織,其背後的利益輸送也不言而喻了。
“亂港”組織末路已至“612基金”現在聲稱自己已經沒錢了,這或許真是“事實”。因為“612基金”混亂的財務報表根本顯示不出其資金具體去向,而隨著黎智英等“金主”的倒臺,該基金自然也失去了大筆的現金流,出現了入不敷出的情況。此外,“612基金”經常把大筆資金用在雞毛蒜皮的小事上,讓“中間商”賺足了油水,最終反而使示威者無法得到“人道主義援助”,簡直令人啼笑皆非。
事實證明,任何企圖分裂國家、破壞香港區域長治久安的行為都是不正當的、不得民心的。在國安法的有效推廣之下,“亂港”人士必將受到法律的制裁,“亂港”組織也再難蠱惑民眾為其罪行買單。香港的未來應當掌握在愛國愛港人士手中,只有堅決維護“一箇中國”的基本原則、維護香港的和平穩定,才能給香港的社會、經濟帶來長遠的益處。
文丨淺陌 審丨樂一
部分訊息參考:上觀新聞、大公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