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距離案發已經174天了,我已經174天沒見到老婆和孩子了,我現在特別急切地希望法院能夠從嚴從重處理,給我死刑。”
一.走投無路,一心求死
這件事兒,轟動一時,大連星海灣大橋上發生一起悲劇,一家三口從橋上墜入海中。
鄭某偉因射線故意殺害其三歲女兒,後跳海自殺未遂,以“非法剝奪他人生命、造成一人死亡,涉嫌故意殺人”被起訴。
被告人是一個看起來文質彬彬老老實實的男人,怎麼都想不到他半年前曾做過的一切。
大學畢業後一直沒有找工作,而是所有時間都在“玩金融”而時下炙手可熱的比特幣是他的主要投資專案,賺了不少錢,身價直逼千萬。
一夜暴富的成功與滿足感逐漸吞噬他,開始更多的投資,不斷向父母,親屬大額借款。但比特幣突如其來的暴跌讓被告人迎來了一場滅頂之災。
曾擁有的鉅額財富頃刻化為烏有,還欠下了至親好友的大筆債務。走投無路的他,一心求死自己一開始只打算自己死,後來妻子苦勸自己無果,夫妻倆決定“一起走”。
二.帶著女兒“一起走”
但是,他們還有一個3歲的女兒。鄭某偉後來在法庭上說:“我們三個想在一起。”他們都不是在父母身邊長大的,所以不忍心把孩子孤獨留在世上。那一刻他們決心帶女兒“一起走”。
要怎麼上路呢,怎麼樣能沒有痛苦的死去呢?夫妻倆想到了吃安眠藥。可是又怕藥效不好,成了植物人會更拖累家人。又計劃著開啟煤氣閥門,但萬一被人救起來怎麼辦。要想個萬無一失的方法。
夫妻倆商議之下,決定一起帶著女兒跳海自殺。於是先去藥房購買安眠藥後,妻子寫好了遺書,由妻子給女兒餵了安眠藥。
看著女兒沉沉睡去了。夫妻倆開車帶著女兒出發來到了星海灣大橋,可是,他們猶豫了40分鐘,也許是怕藥效不夠女兒突然醒來,也許是對著世間還有所留戀。
三.第一刀他捅破了女兒的玩具
回到家裡,夫妻倆決定先殺死女兒。手握尖刀的鄭某偉糾結又猶豫,終於下決心揮刀,先是捅破了床頭女兒的毛絨玩具。
經過再三猶豫與不忍心,他終於揮刀刺向了女兒。年僅3歲小女孩兒,再香甜的夢鄉里,被父親用利刃刺破頸部。
很快女兒就沒了氣息,夫妻倆用毛巾裹住女兒的屍體,抱著那麼小那麼輕,還有溫度的她又一次來到了星海灣大橋。
只是這一次,他們直接跳了下去,沒有一絲猶豫。但只有妻子帶著女兒的屍體落入海中身亡,丈夫卻落在了橋墩基座上,帶著一身傷痛,和忘不掉的回憶,活了下來。
四.供認不諱,只求速死
他的辯護人傾盡全力想為他減刑,一直強調“被告人屬於自首行為,且沒有一絲隱瞞。他的部分親屬有精神問題,他有權利去做精神鑑定。”
但鄭某偉毫不配合辯護人的努力,他否認自己有自首行為,更不認為自己有精神問題。對殺害女兒的罪行供認不諱,並稱妻子自殺起因也是因為自己,希望法院能夠從重判決自己。
他在法庭上反覆強調“請判我死刑。”
道理我們都懂,可是做起來太難了。本來這場悲劇是可以不發生的。如果妻子在堅決在理智些,如果投資後見好就收....可惜沒有如果。人一旦被利益衝昏了頭腦,就顧不上那麼多了。
一夜暴富的喜悅是無法比擬的,而可能伴隨的巨大的後果也是無法的。現在的年輕人都喜歡提前消費,花唄,貸款等像滾雪球越來越多,最後無法負擔。
真心地想說,不要透支自己的一切,在自己的能力範圍之內做事。還有就是儘量保持理智,不要太快下決定,想清楚後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