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四次會議26日表決透過刑法修正案(十一)。其中規定,已滿12週歲不滿14週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情節惡劣,經最高人民檢察院核准追訴的,應當負刑事責任。
近年來,我國未成年惡性犯罪時有發生,而根據之前法律規定,未滿14週歲的未成年人,無需承擔刑事責任。
而未成年人犯罪,有些案例性質極其惡劣,觸目驚心,更牽動太多人心。
相信很多人都對此案件有所瞭解,如今受害人家屬表示"終於等到了這一天",而更多的網友也同樣希望行兇者受到應有的懲罰。
所以,未成年人刑責年齡下調,是民之所呼,法之所向!
但是,未成年人犯罪現象背後的原因究竟是什麼呢?
一般未成年心理學研究專家表示,未成年犯罪形成的原因很複雜,但是最主要的有以下幾點:
1.社會問題
自從我國改革開放之後,城市農村人口大流動,社會大變革,很多進城務工的打工人,都會把孩子留在老家,而照看孩子的基本都是老人,老人對於孩子的控制力又不強,導致未成年人處於一個無人監管的一個狀態。這些兒童被我們稱之為,留守兒童。
而這些留守兒童,長期與自己的父母分處異地就會影響自身的心理發育,容易結識一些酒肉朋友,稱兄道弟,長此以往就容易出現一些犯罪問題,比如最常見的打架鬥毆,甚至會演變成打群架,再或者容易引發偷盜搶等犯罪行為。
另外未成年人也容易受到文化市場上一些不良文化的影響,,這也是影響未成年人犯罪的外部誘因。曾幾何時,多少少年因為看了《古惑仔》而拉幫結派,到處惹是生非?而到處充斥的暴力、情色的音像製品,也對青少年產生不可忽視的腐蝕作用。
2.自身心理問題
作為未成年人,自身心理不成熟,沒有形成正確的價值觀,對法治的觀念比較淡薄,有的未成年違法分子甚至以"未滿14歲,法律管不了我"作為犯罪的免死金牌。
另外,由於交友不慎,很容易沾染一些社會習氣,長此以往也容易成為某些人的犯罪工具。
3.家庭問題
家庭是社會關係中最小的單位,大多數未成年犯罪的家庭大多充斥著暴力,不睦,不良行為等主因素,家庭因素也是很多專家認為未成年犯罪的根本原因。
實際上很多學者認為"原生家庭"對兒童造成的傷害是極大的。比如父母離婚家庭結構發生變化;錯誤的教育觀念;家長不當的教育方法的影響;兒童與父母長期親子分離;父母教育力侷限的影響;法律意識淡薄,監管不力等現象。
很多孩子心理出現問題,大部分都是家庭的原因,孩子本身沒有錯,而都是父母的原因。所以作為父母要教育好孩子有正確的是非觀,讓孩子的身心健康發展,避免走上不可挽回的犯罪道路。
當然,中國有句古話"上樑不正下樑歪",有很多孩子之所以犯罪都是垃圾父母過度嬌慣溺愛的結果。之前有一則新聞是:孕婦被熊孩子推倒,導致流產。而孩子的母親事後卻只是淡然地說,他只是個孩子,不懂事。那如果說孩子不懂事,那大人也不懂事麼?該負的責任難道不應該去承擔麼?真是有什麼樣的孩子,就有什麼樣的爹媽。這種孩子,如果不正確教育,早晚會釀成大禍,到時候作為父母后悔都來不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