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幾天前,網上公佈了幾個成都新冠肺炎確診者的資訊。其中一位20歲的女孩被一些憤怒的網友們罵上了熱搜。

這位女孩,是一位成都確診患者的孫女,時隔不久,自己也被確診了。

有人在網上公佈了她的姓名、身份證號、家庭住址等私人資訊,還在網上放出了一張疑似女孩活動軌跡的圖片。

備受爭議的是,女孩在確診前,一個晚上輾轉三個酒吧。

於是,一些網友便開始惡意揣測:

一夜之間,這位確診新冠的成都女孩,除了要面對疾病,還要面對眾人“正義”的審判。

在團隊的小夥伴和我分享這個故事之前,我從來不知道“愛去酒吧玩”是“壞女孩”的標籤。如果你也認同這個標準,那我必須承認,我曾經也是個“壞女孩”。

我十五六歲就開始“周遊”酒吧了。我曾經以“去同學家過夜”為藉口到酒吧玩了整夜,有時甚至一聲招呼也不打,就偷偷溜出家門。

我們住在有禁酒令的馬里蘭州,在這裡必須年滿21歲,才能進酒吧喝酒。我和我的小夥伴們就“不辭辛苦”地驅車20分鐘到18歲就可以喝酒的華盛頓,再用一張假身份證,開始我們“今朝有酒今朝醉”的夜晚。

在這裡我們會和很多男孩們一起玩,也會在黑暗中的走廊或者舞池裡和他們親吻。

在我二三十歲的時候,我也喜歡下班後跑到酒吧跳一整夜的舞,這對我來說可是最棒的解壓方式。在舞池裡我會感到完全的自由,其實這本來也是一種健身方式:蹦迪十分鐘可相當於慢跑半小時呢。

遇到Dave後我們也會一起去酒吧,一晚上換幾個酒吧也是常事。

不過現在,我確實很少去酒吧了,倒不是因為突然“良心發現”,認為年輕的自己太幼稚太叛逆。不能去酒吧,完全是因為現在的我必須照顧和陪伴我的兩個小女兒。

如果在中國社會語境下,我曾經的行為好像就是在挑戰“女性私德”,做那些“壞女人”才會做的事。

但我並不是因為叛逆,也不認為這有什麼道德敗壞的,去酒吧愛蹦迪完全是因為我想我喜歡。社會上總有些人會認為這是女性私生活混亂的體現,但似乎很少有人指責那些喜歡去酒吧的男人,更不會因此給他們冠上“不守夫道”“不正經”等等一系列的負面標籤。

成都女孩的故事讓我們突然發現,哪怕2020了,還存在這樣一些只針對女性的狹隘標準和束縛,它們就是女性私德

01 道德有標準答案嗎?

道德有統一的標準嗎?為什麼有那麼多網友會眾口鑠金認為那個女孩“不道德”?

每個社會對道德都有自己獨特的是非判斷,社會公德從來都是難以統一的。什麼是“好的行為”,什麼是“壞的行為”,一旦走出自己的圈子就需要被重新洗牌。

道德到底有沒有統一標準?就連那些偉大的哲學家們也沒有定論,道德普遍主義者和道德相對主義者之間的爭論已經持續了幾個世紀:

大衛·休謨認為,道德不是來自理性而是來自道德感,而“真誠、正義、勇敢、友善、同情和忠誠”等品質就是被全世界公認的道德原則。

而約翰·洛克卻告訴我們,道德和良知的“血統”並不高貴,它們是“由乳母的迷信和老婦的權威”傳承下來的,人們之所以歌頌道德,不是因為它是天賦的,只是因為它是對人有利的。

如果邏輯嚴謹的哲學家們沒有給出標準答案,那我們觀察和研究身邊的人可以找到線索嗎?

最近,人類學家就發現確實存在一套道德觀念在人類社會中普遍存在。

牛津大學的一個人類學小組對來自60個不同社會的民族誌記錄進行研究,他們得出結論,雖然道德不一定是天生的,但他們所分析的每一種文化似乎都受到相同的道德規範的統治,而這個統一的規範是建立在合作的基礎上的。從道德上看“好的行為”其實都是有利於集體的合作行為。這60個不同社會中的道德信仰中存在著以下七條共同點:

家庭價值:重視家庭成員,並會給他們提供必要的幫助團體忠誠:重視群體的聯絡,有一定的集體榮譽感互惠:以平等為原則給予他人一定的利益勇敢:敢於承擔,樂於付出尊重:尊重他人的個人意願公平:推崇公平公開的關係財產權利:有契約精神,尊重他人的財產權

在經歷過新冠席捲的2020年後,我對全人類合作抗疫充滿了期待,我想這種道德的存在會幫助我們統一和團結起來,未來又何必恐慌控制不住這場流行病呢?

因為道德本身就不一定是好事。

人人嚮往善良是因為善良是被所有人認可的一種道德,但善良並非人的本性。道德感能讓我們更容易合作,但它也在磨平人的稜角。道德的本質,是透過使人產生負罪感或崇高感(受認可感),約束人的思想和行為,使人與人能協作,形成整體與社會,但這種約束並不一定符合個體的本性需求。

換句話說,道德不過是一個工具,它可以助人,也可以害人。

02 不是所有約束都叫道德

可以說把成都女孩和成都女孩背後千千萬萬女性拽入女德泥潭的,就是不怎麼好的道德,乃至假道德。

攻擊“女性私德”的鍵盤俠的心中似乎有這樣一套道德體系:

如果你是女人,愛喝酒愛蹦迪,就一定是作風不檢點的“壞女人”;

如果你是女人,同時擁有多個性伴侶,就直接被戴上了“隨便”、“私生活混亂”的帽子;

如果你是女人,只有把所有的時間和精力花在照顧家庭、支援丈夫上,才稱得上“好女人”……

可是同樣的行為,一旦換做男人,他們又似乎寬容了許多。

也許有人會說這是社會性別角色的傳統,一個家庭中必須有一方需要犧牲。

但就是這個觀念,導致了男女不平等的地位無法逆轉,強權的一方認為弱勢的付出都是理所應當,弱勢的一方也被這些“傳統”和“習慣”漸漸洗腦,開始下意識地順從,這也是這個社會需要男女平權的起因。

但這套標準絕對不是真正的正義和道德。

03 與其迎合,不如“自定義”

對我們女性來說,有一個“好訊息”:這些“道德警察”的標準是一直在改變的,有時候甚至會一天一個樣。

就在不久前,他們還在diss LGBTQ是非主流,還在批評女生有婚前性行為是不潔身自好的表現;而現在,越來越多的人開始接受這些群體和行為。

這個社會的和諧當然需要公德維繫,但它的標準應該基於協作與聯絡,而不是仇恨和分裂。

社交網路給我們每人一面隱藏自己的面具,有人利用這幅面具,做所謂正義的使者,只憑一個念頭和一個舌頭,用一張圖片、一段採訪、一個影片片段,甚至只是自己杜撰的文章,這些碎片化的資訊經過無數個人的傳播,就可以讓一個普通人“社會性死亡”。

女性私德尤其是這些“正義使者”的目標, “已婚”“出軌”“勾引”“偷情”,就連“酒吧”這個公共場所都足以引起這群人的意淫狂歡。攻擊別人何其簡單,可承受這些的女性,何其無辜。

都說流言有一千分貝,對於一些女性來說,不用一千分貝,只要有流言,便可輕易的擊垮她們。

我真心地希望,不要濫用“有道德的女人”這個概念。當你公開指責別人時,你真的有自信你所認為的道德就是真正的道德嗎?要知道,真正的道德只會建立在人類合作和共贏的基礎上,所有建立在“我贏或你輸”這樣的零和博弈基礎上的道德,都是不道德。

當然,縱使我們自己理智且清醒,我們也不能制止所有流言和道德審判。但只要不參與辱罵,就已經是在幫助與我們同為女性的同胞們了。

如果你再強大一點,可以再向前走一步。當你遇到這些“正義使者”、“道德警察”們,當他們在高談闊論“女性私德”,把某位女士貶低得一文不值時,請勇敢站出來,不要做促成雪崩的那片雪花,而是把她們從黑暗和絕望中拉出的那雙手。

你從黑暗中拯救的,或許不只是她和她們,更是未來的我們。

With love,

Your Joy

參考文獻

[1] Curry, Oliver Scott,Daniel Austin Mullins and Harvey Whitehouse, "Is It Good to Cooperate?Testing the Theory of Morality-as-Cooperation in 60 Societies," CurrentAnthropology, Volume 60, Number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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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還珠格格》永琪那麼愛小燕子,為什麼會和知畫有了孩子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