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本近代國家發展過程中,能源危機一直是發展的最主要動力。尤其是在核電發展過程中,對能源供應的長期性、穩定性一直貫穿其中。從日本能源管理中,可以看到一個時刻保持能源危機意識的國家,在擺脫外部能源依賴,能源自立過程中付出的努力。
1、政策和組織框架
日本有許多參與能源管理的組織,但真正決定政策併發揮綜合作用的機構是自然資源和能源局(Agency for Natural Resources and Energy),它是經濟產業省(METI)一個外部局。公平地說,作為一個外部局,它具有高度的獨立性,但該局只是METI內部一個組織,決定能源政策的也是METI部長。
在福島核事故之前,核能發展機構核能政策規劃司與核工業監管機構核和工業安全域性都隸屬自然資源和能源局。然而,核與工業安全域性在災難發生後被撤銷,作為環境部獨立監管機構的原子力規制委員會(NRA)與NRA秘書處於2012年9月成立。
日本有許多能源政策相關法律,首要法律是2002年頒佈的《能源政策基本法案》。儘管在基本法案頒佈之前,各個領域存在各自的法律體系,但基本法案的頒佈促進了制定一項涵蓋所有能源領域的全面政策。
《能源政策基本法案》第12條規定,政府制定基本能源計劃。該計劃的目的是以長期、全面和系統的方式促進有關能源供需穩定,並規定政府應至少每三年審查一次該計劃,並作出任何必要的修改。
根據基本能源計劃中規定的政策,長期能源供需展望(也稱能源結構)由長期能源供需小組委員會編制。從1967年開始,能源供應和需求的基本預測每三年升版。這使未來能源結構的方向可以更加詳細具體。這兩份檔案也共同為日本的能源政策提供了一個大綱。
2、福島核事故前的能源政策
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後的七年中,美國禁止日本從事任何以核能為重點的研究或開發。
1952年4月《舊金山條約》生效後,核能研究禁令解除。
1955年11月,日美原子能協定締結,隨著12月日本“三大原子能法”(包括《原子能基本法》)的頒佈,對“和平利用核能”的研究開始認真展開。
1966年,日本第一座商業核電站東海核電站開始執行。當時,人們擔心日本經濟高速增長可能導致能源短缺,因此對核能發電的期望很高。
20世紀70年代石油危機爆發,同時引發日本國內對擺脫石油依賴的渴望,並且至今越來越強烈,因此日本國內認為,核能替代石油希望很高。
在這一歷史背景下,日本從20世紀70年代開始陸續投產核電站。到90年代中期,日本國核心電發電量迅速增長。
雖然可以說,石油危機是當時日本迅速發展核電的重要因素,但其中政府補貼也發揮了相當重要作用,如國家透過三項能源開發法和其他措施,加強稅收,敞開供應核電建設用地。
對於核電站周邊區域來說,由於區域出現人口減少,出生率低,老齡化,經濟高速增長期年輕人湧向城市。因此,候選地區的地方政府也試圖透過核電站建設來增加就業和稅收。
上世紀80年代,繼三里島和切爾諾貝利核事故之後,全世界對核能發展的擔憂開始加劇。然而,在日本,核能仍然被認為是一種環境友好型能源,也是日本應對氣候變化的關鍵措施。這為國內推廣和擴大核能鋪平了道路。
在日本,核電將在減少二氧化碳排放方面發揮重要作用,並使日本完成1997年透過的《京都議定書》規定的減排承諾。
然而,一系列核設施事故導致電站建設候選地區市民的反核情緒日益高漲,因此新核電站的吸引力和建設工作並沒有像上世紀70年代那樣順利。
上世紀90年代的能源政策主要是解決環境問題與能源安全。
儘管可再生能源政策已經開始實施,並初見成效,但政府仍重點發展核能,利用核能解決能源供應穩定、可接受和環境保護這三大能源挑戰。
該計劃還表示,政府將“透過新建或增建核電站以及提高產能利用率,積極促進核電發展。”
該計劃還列出了核電建設目標,宣告到2020年將新建或增建9座核電站,到2030年至少建成14座。這意味著到2030年,核電佔總發電量的比例將提高到53%。
3、大力發展核燃料迴圈
從核能開發計劃一開始,日本就致力於建立核燃料迴圈計劃。
1956年制定的核能長期計劃規定,建立核燃料迴圈和商業化的快中子增殖反應堆是日本核能政策的最終目標。
此後,核燃料迴圈計劃在日本被定為“國策”。
對於一個自然資源稀少、所有鈾都完全依賴進口的國家來說,追求確保安全、穩定的能源供應,引進快中子增殖反應堆以充分利用核能資源是十分重要的。
20世紀70年代,不僅在日本國內,全世界都在擴大核能。同時引起了人們對鈾短缺的擔憂,因此,日本採取積極措施發展快中子增殖反應堆。
1967年制定的核能長期計劃中規定,到20世紀80年代後半葉,日本實現增殖快堆商業化;常陽(Joyo)試驗堆在1977年達到第一個臨界狀態。
然而,從上世紀70年代後半期到80年代,受三里島核事故和切爾諾貝利核事故影響,世界範圍內的核電站建設出現滑坡,導致鈾資源價格暴跌。
因此,發展快中子增殖反應堆不再是當務之急,一些國家停止了發展計劃。
儘管如此,日本繼續推動核燃料迴圈計劃以及核電發展。
1977年9月,日本電力公司與BNFL(英國核燃料有限公司,現為塞拉菲爾德有限公司)簽訂了再加工合同,1978年5月又與Cogema(現阿海琺公司)簽訂同樣合同。不過這都只是臨時合同,日本一直在建設自己的後處理廠。
日本在海外再加工的核燃料量已達到約5600噸,並將全部送回日本。
1984年,日本電力公司聯合會打算在青森縣建設三個核燃料迴圈設施(一個鈾濃縮設施、一個後處理設施和一個低放射性廢物儲存設施),青森縣知事次年正式批准。
1993年,在青森縣的六所村動工建設六所村核燃料後處理廠,業主是電力公司出資成立的日本核燃料有限公司(JNFL),後處理廠年最大處理能力為800噸。
最初預計於1997年12月完工,建設成本估計為7600億日元,但由於種種問題,完工推遲了18次。JNFL在2014年10月估計,迄今為止,六所村後處理廠總建設成本已飆升至2.19萬億日元,是1979年初步估計的三倍多。
快堆的商業化遠遠落後於原計劃,目標期甚至已經被推遲到了20世紀30年代。
此外,1994年達到第一個臨界狀態的文殊快堆,在1995年發生了鈉洩漏和火災,進一步推遲了商業化步伐。
由於文殊快堆事故,快中子增殖反應堆發展前景並不樂觀。
2016年,政府決定關閉文殊快堆。
但這並不意味著日本已經完全放棄發展示範快堆。
日本政府辯稱,透過使用常陽試驗快堆,並與法國合作開發先進的工業試驗用快堆(ASTRID)專案,可以獲得開發示範反應堆所需的技術知識和資料。
目前,中國、印度和俄羅斯正在開發快中子增殖反應堆。預計未來能源需求也將大幅增長,俄羅斯和印度都在進行後燃料後處理研究。包括德國和法國在內的其他國家正在放棄或縮減其再加工政策,日本是唯一一個繼續推行包括快中子增殖反應堆在內的核燃料迴圈計劃的國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