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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言

Hello~大家好,我是阿莫。

最近,我又重新刷了一遍《樂隊的夏天》,看著樂手們在舞臺上釋放一種瘋狂、想衝破些什麼的能量,不禁覺得:這實在是太酷了!

尤其是刺蝟樂隊鼓手石璐、新褲子樂隊貝斯手趙夢等女樂手,在這個男性佔比幾乎90%的樂隊節目中,她們用自己的態度告訴別人,女孩也可以把搖滾樂玩得很好。

趙夢表示自己更希望被人說太酷了,而不是太美了。因為美可以透過化妝實現,但是獨特的個性和態度卻不是每個人都有的。

的確,在這個時代,酷不僅僅是一種外形的包裝,它更像是一種態度,一種對待生活的方式。這種酷,不僅僅侷限在舞臺上,也發生在我們的身邊。

前不久,我們發起了一個#你或者你身邊的人做過最酷的事#的話題徵集,收到了很多朋友的投稿,阿莫發現,現在的年輕人,真的夠「野」。接下來,我們一起來看看這些很酷的故事吧~

其實我平常是個悄咪咪的慫蛋啦!但是年初疫情的時候因為受到丟萊卡樂隊主唱小塗的「搞點東西」(是個整體由樂迷構成的眾籌集物資捐助各大醫院的組織)的啟發,自己也籌備了一個小小的校內捐款群,和同學們一起找物資發往疫區的醫院。

雖然2020過得很爛,但是這真的是我為數不多特別驕傲的事兒!

阿莫有話說:2020年註定是不平凡的一年,突如其來的新冠疫情牽動著每一個人的心。團結一心、共同抗疫的感人故事,現在想想還令人淚流滿面。這位朋友在同胞們最需要的時候,組織這樣一場極富愛心的捐贈活動,真的太酷了,給你一個大大的贊!

作為一名未來的地理老師,一定要把祖國的大好河山走一走。2018年的跨年夜,我一個人去了漠河,說走就走。沒做計劃,也沒提前買票,甚至連棉衣都是借的。

作為一個女孩獨自去那麼遠的地方,確實需要一些勇氣。但是在祖國最北端的零點看到綻放的煙花,並給當時默默喜歡的人送上祝福,還是覺得一切值得。畢竟,地理人,行萬里路。

阿莫有話說:字裡行間中,能看出你對自己的專業的熱愛以及對生活的熱情,說走就走的旅行實在令人羨慕。另外,能在祖國的最北端給喜歡的人送祝福,真的好浪漫呀~~

我做過的最酷的事,大概就是工作七年後跨專業考研了吧,還以專業第一考上了,身邊的同學基本上比我小10歲。

還有就是結婚七年後終於結束了那段喪偶式的婚姻,離婚後努力健身減肥、美容護理,結果就是馬甲線隱約可見,原本黃黑黃黑的臉白了幾個度,跟同齡人相比我真的是年輕太多了。

現在研三,即將畢業,也準備跟一個比我小几歲的男孩子結婚啦,這大概是我最幸運的事了吧!他給了我愛、尊重、支援,讓我知道,原來我也能這樣被愛著!

P.S.:還有很多以前的同事、學生表示很佩服我,能追逐著自己想要的生活。我很開心能成為她們的榜樣,在我的影響下,有好幾個同事都考研啦,有的考上了,有的今年考,希望她們都上岸,過上喜歡的生活!

阿莫有話說:能夠勇敢地結束7年的婚姻,並在工作7年後重新出發考研,還考了專業第一,真是太棒了。當然,我相信這開掛的人生,一定離不開你曾付出的每一分努力。

最重要的是,你不僅讓自己越來越好,還用自己的正能量影響著身邊的人,真的太棒啦!

我的姐妹,給自己申請了遺體捐贈,我覺得她特別特別勇敢,也很偉大。這是我自己從來沒有想過但卻實在敬佩的舉動。

阿莫有話說:離開這個世界之後,把自己的遺體捐獻出去,很多人都沒有這樣的勇氣,而你的朋友卻有這樣的勇敢和堅定,決定在生命的盡頭奉獻自己,做對社會有意義的事,真的很令人敬佩。

虹位說:「愛比恨勇敢。」我做過最酷的事情是找回了我的愛人,彼此相愛著比任何事情都要酷。

阿莫有話說:很多人總是不敢惜緣,哪怕機會送到眼前也怯於伸手,任憑眼中的一顆星漸漸變成人海的一粒塵。這位朋友能勇敢追求所愛,酷斃了!情不自禁地哼起:「我不放棄愛的勇氣,我不懷疑會有真心......」

我做過最酷的事很多:

一次入職培訓,類似於傳銷洗腦模式,很酷地扭頭說走就走,對於不值得的事情,就沒必要浪費時間;

因為喜歡他,踏上了異國他鄉的土地,很酷地第一次獨自飛國外,對於喜歡的人,就要好好把握啊(現在分開了);

後來的後來,經歷了很多,現在帶著女兒一起生活,每天都很酷~有她就是最酷的事情,我要為了她變得更酷!

阿莫有話說:看得出來你是一位很果敢的姑娘,專注自己的需要,並勇敢地去追求,酷爆了。

相信你對生活、對自己的這種態度,也會成為女兒的榜樣,祝福你和女兒能彼此陪伴,一直酷酷地生活下去~~

我曾是一個190斤的胖子,跑步三年後跑了人生中的第一個半馬,21公里,雖然跑完後不舒服,但還是完賽了,做夢也沒想到我能跑半馬呢!真酷!

阿莫有話說:跑步真的是一件益處多多的運動,有助於消耗身體多餘脂肪,增強關節韌性和靈活性。在跑步的過程中,我們的大腦還會分泌多巴胺,幫助我們舒緩壓力,讓心情變得愉悅。

這位朋友跑了三年,正是這日復一日的積累,為你跑半馬奠定了基礎,阿莫為你良好的運動習慣點個大大的贊!希望你可以帶著半馬中的堅持精神,繼續奔走在人生的馬拉松之中,加油!

我做過的一件比較酷的事情就是做了國際志願者吧。

我一直都很喜歡做志願者之類的工作,也喜歡旅行,喜歡遇見不同的人,所以三年前的一天,我和朋友約著一起去報名了澳洲的一個志願者組織的泰國專案,這個專案主要是幫助泰北的少數民族進行基礎設施建設。

寒假開始的時候我和朋友就飛到了泰國。專案負責人派司機來接我們去營地,營地在泰北的一個村莊裡面,除了志願者幾乎沒有什麼遊客,甚至連公交車都沒有。

第一天在orientation(迎新會)上正式認識了和我們一批的其他夥伴,有來自美國的、加拿大的、澳大利亞的,還有來自韓國的。後來,我和這批夥伴一起去山裡面修路、架橋、修水壩;住在當地村民家裡,聽他們講自己部落的傳說,一起在田野山間勞動,揮灑汗水。

在一起的這段時間過得很愉快很充實,做了很多有意義的事情,也結識了很多朋友,雖然每天早上五點鐘就起床,下午五點鐘下工回營地,但是我卻不覺得累,甚至還能在回到營地之後,和泰國當地人以及其他志願者一起打羽毛球、玩遊戲。

阿莫有話說:在這個故事中,阿莫看到了你發自心底的喜悅,這種付出與收穫,一定是獨一無二的吧。去不同的地方,奉獻自己的力量,你散發出的光和熱一定會照亮身邊的人。而這些新的體驗,新的朋友,新的概念,新的視野,新的鍛鍊,都將是人生寶貴的財富。

我做過最酷的事,就是畢業找了一個非洲的工作,一個人拖著行李箱上飛機。在非洲待了兩年,雖然被瘧疾狠狠虐了好多次,但依然覺得值得。見到了全新的文化和電視上才能看到的風景,也更加熱愛祖國。向前走很棒!

阿莫有話說:離開熟悉的環境,踏上一片完全陌生的土地,很佩服這位朋友的勇氣。就像你說的,這獨特的經歷讓你見識到許多國外的新鮮事物,瞭解到不同地域的不同的風土人情,這也豐富了你的閱歷,真的太值得了!

這個問題我想了好久誒,我大約就是那種聽媽媽話的小孩,是那種感覺酷和我不太沾邊的女生。我到目前為止,做的最酷的事兒,就是來學法醫。

我是本科一志願報的法醫,碩士本來也是報名了的,後來由於自己沒考好,調劑到了基礎醫學,博士我又一次報了法醫。怎麼說呢,對法醫就是由衷地喜歡吧,所以還是想從事相關的工作。

人家都會覺得「你一個小姑娘來學法醫怎麼怎麼樣」,但我是真的喜歡,所以就來了,不管最後能不能考上,反正我努力了,而且也認認真真學過了,大約也能無悔了。最後祝我自己順利畢業,考博成功,愛情順利!(哈哈哈哈,好貪心啊)

阿莫有話說:女孩不適合做法醫、女孩不適合當警察、女孩不適合學理科、女孩不應該玩搖滾,女孩不應該......我們身處的環境,還是存在著很多對女性的偏見。

但那又如何,堅定地選擇自己的路,並努力學習,在喜歡的領域不斷深耕,這已經超越了大部分人。身披熱愛的鎧甲,孤勇而專注,真是超級超級酷呢!請繼續奔向你所熱愛的一切吧,祝順利。

酷,是一種對待生活的姿態,是對生活、對自己的負責任的選擇。

在大家分享的故事中,我看到了熱愛生活的你、勇敢追求的你、無私奉獻的你......這些「酷」多元且精彩。

而我們之所以願意聽這些很酷的故事,喜歡很酷的人,不過是因為在ta們身上,有我們需要的勇氣,有我們未完成的期待......

希望這些酷酷的故事,能帶給我們一些力量!

希望我們都能成為很酷的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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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評論
  • 3本作者大大最好的一本小說,劇情讓人拍手叫好,連看三遍也不膩
  • 頂級帶貨網紅徹底翻車,被查被封,我一點都不奇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