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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訟》卦第五爻也是陽爻。陽爻稱九,故題“九五”。文王所繫爻辭為“訟,元吉”。

“元吉”,就是大吉。

《訟》卦六爻,初六“小有言”,六三有“厲”,九二“不克訟,歸而逋”,九四也“不克訟”,上九“或錫之鞶帶,終朝三褫之”,都不圓滿,唯九五大吉。

諸般狀況,有卦爻象在。《繫辭》說:“八卦以象告,爻彖以情言。.....是故吉凶生而悔吝著也。”

《訟》卦六爻,九五之外,都失位,陽居陰位,陰居陽位,唯九五陽居陽位為當位,且處上卦中位,位尊居正而得中。正則不邪,中則不偏,無過不及,故曰“元吉”。

俗話說:“上山擒虎易,開口告人難。”訟事不可妄興。但官司也不是絕對不能打。欺我太甚,忍無可忍,矛盾不可調和,也要尋求司法解決。前提是自己絕對有理,不失位,不偏激,不誣罔,只為伸張正義。如九五,“大吉”。

或以為,《訟》之九五為“聽訟”,是“斷案”者,恐未盡是。爻辭言“訟”,而不言“聽訟”。九五可以理訟,也可以是訴訟當事人(被告或原告)。“訟,元吉”者,訴訟(當事人)大吉。

《象》曰:訟元吉,以中正也。

爻辭言“訟元吉”,因為九五既中且正。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別以為自己手眼通天,就可以胡作非為。天網恢恢,疏而不漏。善惡有報,是非自有公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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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本作者大大最好的一本小說,劇情讓人拍手叫好,連看三遍也不膩
  • 生活的節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