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近日,壹傳媒創始人、身負多項指控的“亂港”頭目黎智英因涉嫌欺詐罪和違反國安法被押上庭審,他申請的兩次保釋都遭到了法庭的拒絕,最終被轉往赤柱監獄繼續關押,其案件也押後至明年再審。不過,在黎智英於23日提出的再一次保釋申請上,負責法官予以了批准。
保釋條款加嚴這些年來,黎智英一直透過助手向境外“反華”勢力和政客輸送資金,更被民眾爆料他在國外的投資都是為了使美方的“亂港”資金更好地流向黑暴“前線”,可謂是禍港的罪魁禍首。
除了限制其棄保潛逃的措施,黎智英還被禁止與境外勢力直接或間接勾結、禁止與歐美政客見面、禁止發表文章或使用社交媒體、禁止接受採訪等。嚴苛的保釋條款一方面體現出黎智英的罪行累累,一方面也體現出庭審法官的謹慎裁度。
保釋並不是“無罪”對於黎智英被允許保釋一事,眾多香港市民表示不理解。為此,相關人士迴應稱,香港的保釋制度並不等於釋放,只是一種司法程式,黎智英並不是無罪,他總有一天要受到應得的法律的審判。在黎智英獲得保釋後,香港律政司也就此提出上訴,然而於當日晚間遭到法院的駁回。
就算黎智英的保釋已是板上釘釘的事,在保釋條款的約束下,他棄保潛逃的機會依舊渺茫。實踐證明,境外勢力並不能成為“亂港”分子的保護傘,任何勾結“反華”組織對香港和中國開展的敵對行動都是不正當的。黎智英之流打著“民主自由”的旗號,本質還是為了自身的政治或金錢利益做出一些賣港叛國的勾當,顯然是違背了香港基本法和香港國安法的。“港獨”思想必然不得民心,也必將遭到廣大香港市民的唾棄。
香港的未來掌握在愛國愛港人士手中,無論誰做出了損害中國國家主權和危害香港區域穩定的言行,都將受到法律的審判。
文丨淺陌 審丨樂一
部分訊息參考:人民資訊、觀察者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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